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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IPO,终止!

发布时间:2024-03-08 11:32戚善航来源:

导读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一家区域性的燃气公司试图冲击IPO,3月5日宣告终止。深交所官网披露,2024年2月29日,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一家区域性的燃气公司试图冲击IPO,3月5日宣告终止。

深交所官网披露,2024年2月29日,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邦能源”)及其保荐人华西证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恒邦能源最早在2021年12月核准制下就提交了IPO申请,2023年3月3日全面注册制后平移到深交所审核,2023年3月22日收到首轮问询,但至今近一年,公司都无法回复问询。

此前证监会的反馈意见显示,公司参与犍为天然气2003年国有企业改制购买资产过程中存在“瑕疵”,证监会问询是否故意通过资产减少的方式压低价格,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相关“瑕疵”是否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规模较小冲主板

恒邦能源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要从事城镇燃气的输配与运营业务,包括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要是向中石油下属单位采购,采购的天然气再经城镇管网输送给居民、工商业用户及CNG加气站等。天然气安装业务主要是通过预收全部或部分工程款的方式,待款项支付完毕后公司进行施工,安装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

从营收贡献来看,报告期内(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占比约七成,天然气安装收入占比约三成。


财务数据看,公司营收、净利润体量并不大,增速也有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3亿元、3.08亿元、3.3亿元和1.9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846.48万元、7237.5万元、7054.55万元和3829.15万元。


招股书显示,目前我国对城市燃气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川省乐山市,进入其他地区开展业务的难度较大,在一段时间内,公司主要经营区域仍将受到局限。招股书显示,公司分别在2007年和2015年获得过两张特许经营“牌照”,此后未再有新增“牌照”。


但这种情况下,公司却选择深市主板上市,具体选择的是第(一)项标准,即:“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不难发现,公司的营收和净利润等指标,仅是勉强“踩线”达标。

参与国企改制存“瑕疵”

恒邦能源于2003年成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彭本平,持有公司37.5%的股份,彭本平之弟彭本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35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5.5%。彭本刚将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彭本平,因此彭本平合计控制恒邦能源73%的投票表决权。


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参与犍为天然气2003年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购买相关国有资产的付款方式存在代付款、债务抵销等方式;资产移交时存在部分减少、协议里约定转让价款中等额扣减241.13万元,而犍为县国资委、犍为县体改委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对这一部分作出认可批准,价款的减少缺少部分必要的批准程序。申报文件认为,上述系瑕疵事项。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相关改制过程涉及的审批层级、资产评估、转让方式等事项,并说明存在瑕疵的情况及其原因、资产减少及扣减价款等事项占购买资产的比例;及说明购买资产过程中是否故意通过资产减少的方式压低价格,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相关瑕疵是否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及相关人员受到处罚。

证监会还要求说明彭本刚曾涉内幕交易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经过,相关案件是否已有结论;并要求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彭本刚是否为公司适格股东,是否存在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涉房地产情况曾被问询

证监会反馈意见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彭本平控制的其它企业超过30家,且其中大量经营房地产业务。公司关联方数量超过80家,绝大多数由彭本刚控制且其中大量企业经营房地产业务。

证监会要求公司列示由彭本平控制的其它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由彭本刚控制的公司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列表说明其中涉及房地产经营业务的企业的经营时长、经营收入、利润情况以及上述数据的总计情况。

证监会还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及包括彭本刚在内的一致行动人是否可能使用其转让、质押公司股票所得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务,公司募集资金是否可能流向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其它利用公司及其股票获得资金并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可能,公司及其股东是否有相应防控措施。

招股书显示,公司原计划募资3.95亿元,投向两个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另外,公司房产中用于出租的房产共计38处,证监会要求列示报告期各期的各处房产收取租金情况以及报告期各期出租房屋收入总额,公司是否经营房地产业务。

公司天然气安装收入占比较高,证监会还要求其说明天然气安装业务是否系为新建房地产项目提供配套,并要求结合天然气安装业务对应的产业发展情况,说明公司天然气安装业务持续维持较高比例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相关业务未来能否保持持续与稳定

编辑:黄梅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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