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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范铁军:信息化和智能化是钢企超低排放改造优化方向

发布时间:2022-12-19 16:13:04匡彩蓉来源:

导读“结合‘双碳’目标,不断提高环保治理设施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是钢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未来需要逐步优化的方向。”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范...

“结合‘双碳’目标,不断提高环保治理设施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是钢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未来需要逐步优化的方向。”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范铁军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重点钢企发挥带动作用

中钢协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4家企业约1.79亿吨钢产能完成全过程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并在中钢协网站公示,23家企业约1.29亿吨钢产能完成部分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公示。截至7月底,全国有251家企业、6.81亿吨左右粗钢产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在钢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过程中,重点钢企发挥了区域引领的带动作用。”范铁军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中国宝武下属12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全部按创建A级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2020年10月,太钢不锈完成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成为太钢集团内首家通过A级认定的全流程钢铁企业。2021年12月,宝钢湛江通过全流程评估公示。宝钢股份宝山基地、韶钢松山、鄂城钢铁等企业均已开展预评估工作。

政策保驾护航

数据显示,中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双碳”目标下,钢铁行业开展超低排中钢协与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责任云研究院合作编制的《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22)》显示,首钢、中国宝武、河钢、德龙、中天等一批钢铁企业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相关政策的出台,为落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范铁军对记者表示。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等方面,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中钢协印发的《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终止申报或撤销公示的相关规定(试行)》提出,全面完成改造的钢铁企业均达到绩效等级最高的A级或B级,可享受环境税优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购置税优惠等政策。

记者注意到,福建省近日发布的《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规定》明确,对现有钢铁冶炼企业实施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亿元的,按不高于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对按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开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冶炼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范铁军表示,通过上述途径,将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钢企的环保成本转移给未完成改造的企业,通过拉大企业之间的成本差距,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推进福建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

据中钢协不完全统计,我国基本完成主体改造工程的钢铁产能已近4亿吨,累计投资已超过1500亿元。2025年之前要完成8亿吨钢铁产能改造工程,还有约4亿吨待实施,这意味着仍需要新增投资不少于1500亿元。

源头治理技术有待推广

尽管钢铁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已是共识,但仍面临诸多问题。

特别是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钢铁行业整体效益下滑,钢企完成改造后的吨钢环保运行成本较未完成改造的钢企吨钢成本平均高出100元以上。

目前各地已发布针对性政策,如差别化电价方面,山东、山西、河南、江苏等地发布钢铁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即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其生产用电价格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加价,通过价格手段引导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增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的运行成本。

此外,部分环节尤其是一些源头治理技术目前尚未全面推广,如高炉煤气精脱硫技术仍然相对不成熟且投资运行成本较高。范铁军表示:“这些将是未来主流的技术方向。”

在范铁军看来,结合“双碳”目标,不断提高环保治理设施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如脱硫脱硝设施的精准控制、除尘系统的合理设计和高效利用等,是钢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未来需要逐步优化的方向。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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