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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多地查处哄抬涉疫物资价格行为→

发布时间:2022-12-13 09:15:51荀鸣嘉来源:

导读近期,针对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全国多地监管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川成都日前成都市市场监...

近期,针对连花清瘟

抗原检测试剂等

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

全国多地监管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四川成都

日前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

称在购买连花清瘟胶囊时

被要求捆绑购买别的药品

相关消息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到现场调查

在药店发现12月9日

有连花清瘟胶囊售出

还涉嫌抬高售价

经工作人员电话核实

该顾客本意只想购买连花清瘟

被捆绑了另外5种药品

药店相关人员也表示

基本上不会单独出售连花清瘟

经过调查取证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责令

该药店停业整改

对于涉嫌违规行为,将会进一步调查

北京

12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查处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案,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立案调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当事人在某平台销售复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规格为25人份/盒),标价229元/盒,进货单价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由于不同时期该平台销售优惠不一,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网络平台、大型药品经销商等2000余户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引导企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紧盯群众诉求,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保持药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做好明码标价,严禁哄抬价格,严禁价格欺诈。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湖北武汉

近期,针对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摸排核查有关问题线索,目前已立案查处哄抬价格案件9件

相关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包括:

汉阳区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以来,连花清瘟颗粒(6克×10袋)采购价格为23.5元/盒至32元/盒,销售价格由11月1日的30.5元/盒上涨至12月5日的99元/盒。

某大药房江岸区万家汇店、江汉区北湖正街店,2022年12月6日销售的抗原检测试剂盒采购价格为2.3元,销售价格为8.5元。

江岸区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七店,24粒装连花清瘟胶囊平时销售价格为20元/盒,查处时销售价格为40元/盒;新康泰克10粒装平时销售价格为15元左右/盒,查处时销售价格为30元/盒。

硚口区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天顺店,2022年12月4日以来,24粒装连花清瘟胶囊采购价格为8.74元/盒至16.49元/盒,销售价格由14元/盒上涨至28.5元/盒。

蔡甸区某大药房,12粒装连花清瘟胶囊采购价格为17.17元/盒至27.17元/盒,销售价格由22.8元/盒上涨至46元/盒;

蔡甸区某大药房,36粒装连花清瘟胶囊采购价格为15.5元/盒,销售价格由26元/盒上涨至39.5元/盒。

东湖高新区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6克×10袋),在成本无变化的基础上,分两次提高销售价格为50元/盒、100元/盒;

东湖高新区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谷店销售的核酸抗原检测试剂盒(25人份),销售价格为270元/盒,远高于市场平均价。

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上述药品经营企业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已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对于上述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来源:央广网微信公众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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