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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重庆警方通报近期两起造谣案件

发布时间:2022-11-30 16:09:14云菊绍来源:

导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董进 赵紫东)11月29日晚,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

新闻发布会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董进 赵紫东)11月29日晚,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53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重庆交通广播记者:近期,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在社交聊天群里面也有谣言以及虚假信息传播,严重干扰和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请问警方对此有何回应?

针对提问,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顾毅首先介绍了两个近期警方查处的编造谣言案件:

11月19日,暂住在江北区的叶某,为博人眼球,编造了“方舱医院收治一人有3500元补贴,火车北站有羊儿客在拉人”的谣言,并在微信群散布,后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叶某已被警方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11月26日,暂住渝北区的吴某,为增加本人网络账号流量,利用网传视频、搜罗火灾图片,移花接木,拼造虚假视频,配以语音和文字,在网络平台发布题为“重庆市南岸区某街道办公室发生爆炸,据网友爆料原因是附近一居民扔下自制炸弹”的虚假信息,并关联新冠疫情炒作,被大量转发、评论,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顾毅表示,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行为人作出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者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徐祖国表示,当前,重庆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除了谣言以及虚假信息以外,部分热心市民群众也在网上反映了一些区核酸检测试管遗漏等相关情况,对此相关区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相继向社会公布了调查结果,对涉事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重庆也将继续加强防疫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严格、文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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