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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14富贵鸟”暴雷事件,审计机构毕马威年内已赔偿270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29 17:04左健克来源:

导读 界面新闻记者 | 董林杨(实习)张晓云近日,东方创业(600278.SH)、统一股份(600506.SH)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透露近三年毕马...

界面新闻记者 | 董林杨(实习)张晓云

近日,东方创业(600278.SH)、统一股份(600506.SH)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透露近三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

公告显示,毕马威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其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这意味着“14富贵鸟”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有了新进展。

公开资料显示,“14富贵鸟”债券于2015年发行,规模8亿元,债券面值为1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6.30%。毕马威担任发行人的审计机构,国泰君安公司系“14富贵鸟”债券的主承销商。

按照前述公告中披露的2-3%的赔偿比例,假设所有的投资者均对毕马威发起诉讼,毕马威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约为1600万元-2400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均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披露的均为相关案件管辖权诉讼。

14富贵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对于发行人的相关财务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其中明确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而在案涉债券2015年的年度报告中,同样明确截至本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集团外的任何担保。

上述四家公司表示基于14富贵鸟债券在发行及存续期间所披露的公开信息,购买并持有14富贵鸟债券。

然而在持有期间,发行人公告称其存在大量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由于承担了相关的对外担保责任,导致了巨额现金损失,致使发行人无法兑付案涉债券。

如果毕马威严守职业操守,当好“看门人”,相关风险在几年前,也就是债券发行前就已经暴露。但毕马威在2014年和2015年均对富贵鸟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丝毫没有提及违规担保事宜。

公开资料显示,富贵鸟已于2018年7月26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于2019年8月23日宣告破产清算完毕。

经法院破产清算,中再公司所确认债权金额为6511.09万元,但仅获分配款项合计139.28万元,中再公司因投资案涉债券遭受的损失为6371.81万元及其资金利息。

中信建投公司所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为3678.77万元,但仅获分配款项合计66.57万元,损失超过3612.20万元,清偿率未超过2%。

长安基金公司所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为1627.77万元,但仅获分配款项合计29.万元,损失超过1598.32万元,清偿率未超过2%。

上海合晟公司所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为262.83万元,但仅获分配款项合计4.76万元,损失超过258.07万元,清偿率未超过2%。

上述四家公司认为毕马威作为涉案债券及发行人的审计机构,对于其制作、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足以影响投资人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判断的,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中再公司请求判令国泰君安公司、毕马威赔偿投资损失6371.81万元及利息,中信建投公司请求判令毕马威赔偿投资损失约3612.20万元及利息,长安基金公司请求判令毕马威赔偿投资损失1598.32万元及利息,上海合晟公司请求判令毕马威赔偿投资损失258.07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毕马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均提出管辖权异议。由于不同案件提出的时间不同,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2020年12月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毕马威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但2022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毕马威与中再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显示,该案涉及审理过程中新法实施的问题。这是因为2022年1月实行了《虚假陈述新规》。

公开资料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新规》)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与该规定不一致的,以该规定为准。该规定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北京高院指出,案件现系管辖权异议审查阶段,立案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案件尚未终审,故案应适用《虚假陈述新规》对于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虚假陈述新规》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因发行人富贵鸟公司住所地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其所属的省人民政府所在的市为福州市,故案件应移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直至近日,东方创业、统一股份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透露近三年毕马威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的结果,终审判决毕马威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此外,前述相关金融机构起诉毕马威的案件中,国泰君安也被列为共同被告,由于相关判决书并未公开,不能确定国泰君安是否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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