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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分子黎智英两项欺诈罪名成立,被判刑5年9个月

发布时间:2022-12-10 15:57:35单有灵来源:

导读(观察者网讯)据港媒“东网”12月10日报道,今天(10日),乱港媒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壹传媒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分别被判刑5年9个月及21...

(观察者网讯)据港媒“东网”12月10日报道,今天(10日),乱港媒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壹传媒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分别被判刑5年9个月及21个月。

港媒“东网”报道截图

据报道,黎智英(74岁)与黄伟强(60岁)涉嫌隐瞒业主香港科技园公司,违反租契使用价值5.16亿港元将军澳工业邨地段,令与黎智英相关的公司获得租金利益,2人因而被控欺诈罪。案件早前在区院经审讯后,黎、黄二人同被裁定罪名成立,并于上月进行求情后,案件押后至今早(10日)作出判决。

本案中,黎智英被判刑5年9个月、罚款200万港元及被颁令取消担任公司管理层等资格8年;黄伟强被判刑21个月。法官认为,黄伟强在此案中没有个人利益,但他作为涉案公司行政部主管,听取上司及黎智英的指示行事,可谓是助纣为虐执行诈骗行为。

黄伟强出庭听取判决

据报道,本案被告黎智英和黄伟强被控1项欺诈罪,2人被指连同周达权及其他人,于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在非按1995年5月25日双方所订立租契第二附表指明的情况下,使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

此外,黎还单独面临另一项欺诈罪指控。黎智英被指控连同其他人,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样隐瞒非按订立的提案计划书、租契协议及租契第二附表指明的情况下,使用涉案处所。

两人已于上月被裁定罪成。本案审讯连结案陈词进行了20天,传召了8名控方证人,包括后来被分案处理及获免予起诉的前同案被告,即壹传媒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周的案件已押后明年3月13日、以待黎另涉及的高院国安法案件审结后再提讯。

另外,控方拟就黎智英于本案欺诈行为的得益申请没收令,该申请则押后至明年1月27日处理。

黎智英目前官司缠身,之前已因涉及4宗非法集结案被判20个月监禁,他与另外6名时任“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还涉及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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