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优选经验 >正文

民法学者张新宝:没有绝对的“死者为大”,《民法典》改善判决“和稀泥”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04 16:30:50朱风佳来源:

导读央视网消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已有40周年,作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宪法被视作执政之基,治国之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好宪法具备哪些...

央视网消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已有40周年,作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宪法被视作执政之基,治国之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好宪法具备哪些特征?宪法怎样在社会变迁中不断推进国家向前发展?央视网推出普法公开课《我与宪法40年》,邀请法学界专家讲述宪法故事,传播宪法精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接受了央视网记者专访。

央视网记者:今年是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也在探索前行。宪法修订怎样回应着社会的不断叩问?

张新宝:宪法是我们的根本大法,也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在2018年我们进行了最后一次宪法修正,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增加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且在制度上面规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全套制度,以此来适应社会、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发展。

同时,我们加强了宪法监督、危险审查以及相关的备案制度,建立了相关的机制,而且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法律委员会行使相关的监督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了“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法规的备案工作。每一次宪法修订,都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央视网记者: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那么,中国宪法的独特之处在哪里?宪法在其他法律的制定中起着怎样至关重要的作用呢?

张新宝:不少西方国家的宪法是关于公共事务的法律,和民法地位差不多平行,而我国所有法律的制定都以宪法为依据。在立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法律开宗明义地写到“依据宪法制定本法”,即每一部法律所规范的事物大多在宪法里面都有原则性的规定。当然,过去也存在少量的法律没有写“依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并不意味着它不依据宪法,其实也由宪法的立法权统管。如果说有些法律不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那么也要接受合宪性审查。我认为,未来的法律制定中应更加会强化规定,依据宪法制定各项法律。

央视网记者:今年也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普及,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数字经济价值备受关注,那么如何平衡好二者之间关系呢?

张新宝:个人信息保护是信息时代到来后面临的重要问题,我们每一个人的信息都应当受到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在转化为数据之后,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资源,有人说它像煤炭和电力那么重要,但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必须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

我认为,对于个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隐私信息要给予更强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要促进这些数据的匿名化、去标识化等处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产生经济效益,这也是我们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要追求的两个平行目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普遍而长久的事业,未来我们的行政执法、司法部门任重道远,也需要企业、社会的参与和监督,才能使这部法律更好地落实。

央视网记者:您参与编纂的《民法典》也施行了近两年时间。《民法典》的修订有哪些突出的亮点呢?

张新宝:首先,《民法典》作为基础性的法律,能够统筹调整社会关系,反映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都由民法调整。它作为一个整体,提升了社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反映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的程度,同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从细节来说,过去一些案件的判决中只要存在死亡或受害,多少都会得到赔偿。《民法典》就纠正了这种状况,有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才会得到赔偿。我们不再过分地强调对于受害一方的利益保护,同时也保护行为人一方的行为自由。

央视网记者: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在明年施行,在您的理解中,我们的妇女权益保障最终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张新宝:宪法中专门写明妇女和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这个原则要落实到相关的法律中,比如《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也落实到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中。《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就写明,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我认为,社会达到的理想状态是不同性别在就业、社会参与、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实质的平等,而非表面上的、形式的平等。男女平等不意味着两个性别之间的斗争,而是意味着两个性别的平等前提下的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和谐生活。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