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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高法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反对和稀泥,再看当年彭宇案

发布时间:2023-03-09 17:43:40农威江来源:

导读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代会上做报告时,旗帜鲜明的支持见义勇为,坚决反对“和稀泥”。并表示:着力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

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代会上做报告时,旗帜鲜明的支持见义勇为,坚决反对“和稀泥”。并表示:着力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法律和道德风险。

提到“扶不扶”,所有人瞬间便会想到当年的“彭宇案”,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典型、而且非常关键的案件。

案件发生在2006年,两个当事人分别是彭宇和一个叫徐寿兰的老大妈,具体案情经过不再赘述。大意为,彭宇称自己是扶摔到老人做好事,而徐寿兰的家属认为是彭宇撞了老人,要求赔偿13万余元。

该案经过了四次开庭审理,执砝人员做了大量的现场勘察等工作,最终认定彭宇肯定会与老人相撞。之后,彭宇也承认自己撞了人。

人既然是彭宇撞的,那他所产生的一系列行为也就不属于见义勇为。

不过,法院认为双方均不存在过错。但法院“按照公平的原则”,还是判定彭宇承担了对方40%的损失,共45000余元。

既然彭宇不存在过错,按理说,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为什么还是赔偿了对方4万多元呢?毫无疑问,是法院当时遵循的那个“公平原则” 起了作用。

这个“公平原则”与经常在各种案件中听到的“人道主义赔偿”,是否属于最高法周院长指出的“和稀泥”的范畴呢?需要我们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去甄别。

在“彭宇案”中,最关键的是当时审理该案的法官王浩所表达出的一个意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一表达对社会产生了深远、且严垂的负面影响。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逐渐出现了“老人自己摔倒后,讹人”、“碰瓷”、“各类恶意讹诈”等一系列的社会乱象。

继而,引发了人们对“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的犹豫和思考。

这位法官的一句表达,直接拉低了一部分人的道德底线,损害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导致随后出现了一系列“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案件,使得另一部分有见义勇为意愿的人变得疑虑重重,畏首畏尾,不再敢轻易见义勇为、伸援手。

在这种状况下,最高法周院长提出“支持见义勇为,反对和稀泥”的 指导思想,非常及时。

彭宇案之后引发的各种社会乱象急需被整治,见义勇为需要在法律的层面获得大力的支持,“和稀泥”、“谁都不得罪”等中庸的处理方式需要被坚决杜绝。

眼前正摆着一个刚刚发生的案例,即“临沂16岁女生殴打46岁阿姨案”。当时现场围观者众多,只有那位白衣小哥挺身而出,阻止了女孩的暴行,保护了阿姨不再受到伤害。小哥的行为属于名副其实的见义勇为,本应该获得官方的肯定和支持,可非但没有,反而还使小哥遭受了诸多的委屈。

最高法可以从这个案件入手,认可并支持白衣小哥见义勇为的善举,相信,将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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