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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男子因同名背刑拘记录,“污点”6年无法撤销!

发布时间:2023-02-19 18:31:19朱娅天来源:

导读#男子因同名背6年刑拘记录#邯郸市肥乡区东漳堡镇人李伟2016年因涉嫌参与一起打架案,未及时到案说明情况,被列为网上追逃。后查明案情,只...

#男子因同名背6年刑拘记录#

邯郸市肥乡区东漳堡镇人李伟2016年因涉嫌参与一起打架案,未及时到案说明情况,被列为网上追逃。后查明案情,只是同名同姓,一场乌龙而已。但办案系统中李伟的刑拘记录一直存在,李伟因此背了六年的黑锅,甚至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

这件事有点意思,先让我们捋一捋时间线:

1.2016年10月18日,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南沿村派出所在侦办一起歌厅打架案时,传唤李伟到南沿村派出所配合调查。

2.李伟因为确信自己没有犯案,没当回事,也没有去派出所到案。

3.邯郸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三次传唤李伟,李伟都没有到,被网上追逃。

4.李伟上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估计慌了神,同年12月份带着证明自己不在场的证据材料去了南沿村派出所。

5.派出所民警还是很负责的,调查发现李伟并不是参与打架的那个李伟,只是重名,一场乌龙而已。因此李伟没被拘留,当天便回了家。

6.李伟以为没事了,结果等到2022年10月,李伟因工作需要,去肥乡区东漳堡镇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办案系统中记载,李伟曾涉及到一起2016年的寻衅滋事案件,还曾被刑事拘留。因这条记录,派出所没有给他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让他去找当年办案单位南沿村派出所。李伟也因此失去了一份承运货物的工作。

7.李伟没想到,一场乌龙事件居然让他背上了一个长达六年的“污点”。还影响到了生活。于是多次前往南沿村派出所,要求撤销刑事拘留记录。未果。

8.2022年10月份,南沿村派出所现任麻所长找到了当年的办案民警了解情况。确认李伟的确没有涉案,也没有被刑事拘留。

9.2022年12月23日,麻所长向李伟进行了解释。当时办案民警去了肥乡三趟,要找李伟,但均未找到。按照办案流程,这才将李伟拘留,并在办案系统中登记。至于“为什么没有将刑拘记录及时撤销”,麻所长未明确答复。只是承诺如果下一步能撤掉,第一时间撤。至少我能证明你当时没有问题。

10.2023年2月9日,在麻所长的协调下,南沿村派出所给李伟出具了一份“现实表现”的材料,以证明他与办案系统中的寻衅滋事案无关。11.但李伟对这份“现实表现”并不满意,他认为办案系统中的刑拘记录后患无穷,有可能影响到子女上学需要政审。

12.在南沿村派出所给出“现实表现”后,2023年2月13日李伟再次来到户籍地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东漳堡派出所,再次尝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东漳堡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示,系统中仍有“李伟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的记录。

13.李伟对此非常无奈,还是希望能撤销这条记录。自2022年10月份以来,他曾多次找南沿村派出所、经开区公安分局,均未能撤销这条错误的记录。无奈之下,他于2023年2月13日,托律师写了书面投诉材料交到邯郸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希望能更正这个错误。

14. 2月13日,北青深一度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政治处了解到,市局是从投诉材料中第一次得知这一情况,已经安排经开区分局核实相关情况,若反映情况属实,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责任人履行撤销相关程序。

15.河北邯郸肥乡区东漳堡村的李伟,错背了六年的刑事记录未能消除。新京报2月14日报道此事后,15日,河北邯郸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向新京报记者反馈,经协调邯郸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李伟名下背负的刑事记录已从河北省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系统消除。关于公安部追逃网上的刑事记录,也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

也就是说,这件事还没有完结,要等到公安部将网上追逃的记录撤消后才算结案!

我们再来分析下这件事情的经过。

1.李伟作为一个公民,有义务配合派出所的调查。至于为什么2016年10月18日就接到通知,直到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12月份才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李伟解释没有到案是因为自己当时在出差。这个可信性应该打个折扣,只能说是因为确信没有犯案,所以有点不在乎已。只是没有想到因为自己没有尽到公民职责,给自己惹了不大不小的麻烦。算得上得不偿失。

2.南沿村派出所办案民警还算负责,厘清了事实,没有办冤案,还了李伟一个清白。

3.只是办案民警当时为什么没有将刑拘记录及时撤销有点意外。是因为只要登记了就无法撤消?还是工作疏忽忘记了?又或是因为传唤李伟三次都没有到案的缘故?我们没办法揣测人心。

4.南沿村派出所麻所长能够找当到当时的办案民警了解真相,说明是个称职的基层干部,值得表扬。但麻所长表示如果下一步能撤掉第一时间帮李伟撤掉,说明撤掉办案系统里的记录不是件容易的事。至少在麻所长这里是没有办法撤的。

5.但从邯郸市公安局政治处了解的情况,如情况属实,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责任人履行撤销相关程序。这说明办案系统里的记录是可以撤除的。只不过要核实情况!

6.那么邯郸市公安局政治处说的这个相关责任人是谁?

7.南沿派出所为何不撤呢?是不知道有撤销程序吗?如果有程序,而不知道,说明教育训练还有待加强。

8.如果知道,没有撤销权限的话,南沿派出所只需将核南沿派出所只需将核实的情况通报给相关责任人就可以了,为何不处理呢?是嫌麻烦吗?还是撤销了影响工作绩效?

9.新京报2月14日报道此事后,刑事记录已从河北省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系统消除。不免要问,为什么媒体一报道,事情就有结果,媒体没报道之前,李伟跑断腿都不了了之呢?

10.现在网上追逃的信息还没有撤消,也不知对李伟的出行有没有影响。如果哪天因网上追逃信息被一个负责任的警察追捕到了可就冤天枉地了。

李伟需要反思,如果当初积极配合办案或许就没这场乌龙了。唉,疫情期间打份工作很不容易了,结果因为蝴蝶效应泡汤了,都没地方说理,冤不冤?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群众的事无小事!李伟需要反思,更值得反思的是我们的办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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