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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协议签订后5日内即支付大额定金 古鳌科技收关注函

发布时间:2022-12-22 14:46:48公羊瑞菁来源:

导读12月21日,古鳌科技收关注函。据公告,2022年12月20日晚间,古鳌科技披露公告称,古鳌科技与泰州未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2月21日,古鳌科技收关注函。

据公告,2022年12月20日晚间,古鳌科技披露公告称,古鳌科技与泰州未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未来基金”)签订了《关于常州比太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未来基金持有的常州比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8.3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系初步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

公告显示,在上述协议签署后5日内古鳌科技向未来基金支付1800万元定金,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期限为4个月。

协议约定,若因古鳌科技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期限内与未来基金签署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虽签署了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但古鳌科技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则未来基金有权解除本协议或最终股权转让协议,并没收古鳌科技定金。若签订最终股权转让协议时,古鳌科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有权决策机构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导致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未满足终止的,则视为因古鳌科技原因导致未能完成本次交易,未来基金有权没收古鳌科技定金。古鳌科技与未来基金需协调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因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导致未来基金不能完成本次交易的,未来基金应当向古鳌科技返还定金,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不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关注函中称,请结合本次交易预计价格区间,补充说明1800万元定金的确认依据,并结合市场购买资产案例,说明你公司于意向协议签订后5日内即支付大额定金的商业合理性,是否与可比案例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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