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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发出提醒

发布时间:2022-12-21 15:02:09平胜松来源:

导读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提醒告诫各药品零售企业: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提醒告诫

各药品零售企业: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执行明码标价。

2.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3.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各种正规渠道购进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为稳物价保民生贡献应有的一份力量。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记者】黄津

【通讯员】莫莉娜

【作者】 黄津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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