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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净利润增长目标,今年央企经营目标出现三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3-01-09 11:01:01梅竹功来源:

导读  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总结2022年国资央企工作,明确了2023年国资央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与往年经营目标相比,今年国...
  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总结2022年国资央企工作,明确了2023年国资央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与往年经营目标相比,今年国资委没有提及净利润增长目标,资产负债率的目标由“控”调整为“稳”,同时增加了营业现金比率这一新指标。

  国企改革方面,国资委提出,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组织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其中特别提到,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国资委强调,2023年将突出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深化全面预算管理,以高质量稳增长目标引领全年工作,推动中央企业经营效益率先提升,以自身强劲增长势头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经营目标出现调整

  国资委透露,预计2022年全年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4万亿元、增长8.3%,利润总额2.55万亿元、增长5.5%,净利润1.9万亿元、增长5%,效益增速高于GDP增速。

  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国资委进一步优化中央企业经营指标体系为“一利五率”。2023年中央企业“一利五率”目标为“一增一稳四提升”。“一增”,就是确保利润总额增速高于全国GDP增速,力争取得更好业绩,增大国资央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分量;“一稳”,就是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四提升”,就是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四个指标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企业构建起以“两利四率”(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为主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加速推动中央企业从过去偏重规模和速度的粗放型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的集约型增长转变,努力实现高质量的稳增长。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第一财经表示,现在出现三个变化,一是强调“一增”,就是不单纯强调中央企业纯利润率,而是确保利润总额增速高于全国GDP增速,力争取得更好业绩,增大国资央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分量。

  二是控负债变成稳负债,不是单纯强调减负债,适当负债则是发展的需要。

  三是增加了营业现金比率这个新指标。营业现金比率是指企业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比率。现金流对企业的重要性,相当于人的血液,没有现金流企业就无法运行和周转。

  李锦认为,会议强调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提振发展信心,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市场研判,努力扩收增利,强化精益管理,提升质量效益。质量上的这几个变化意味着高质量在新时期有新的要求,是国资委为提振发展信心,强化精益管理的重大措施。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分析,新的“一利五率”指标,旨在引导中央企业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提升,更好坚持高质量发展。近几年中央企业的考核指标,一直都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通过前几年的改革,央企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产质量提升,风险有所释放,所以资产负债率的目标也相应由“控”调整为“稳”。利润总额与净利润指标,都能反映企业盈利能力与盈利水平,保留利润总额指标,也可以有效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变化。

  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改

  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实现高质量圆满收官。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展望2023年,国资委强调,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组织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更大力度打造现代新国企。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持续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考核评价机制和董事会秘书工作机制,加快推广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典型经验和制度范本。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常态推进改革考核评估。

  此外,构建完善全员新型经营责任制,加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精准考核和刚性兑现。更大力度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落实落细。健全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推动中长期激励扩面提质。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更好发挥中央企业核心功能。

  刘兴国认为,经过多轮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积累了较多经验,今年将加快推进。重点方向有二,一是扩大改革覆盖面,将会有更多国有企业参与到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之中,二是推动已经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进一步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企业价值创造活力。

  关于分层分类混改,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总监周丽莎表示,一是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式要服务于效果、服务于发展。

  二是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化、国际化要求,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要区分集团公司、子公司不同层级。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子公司层面,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国资委强调,新一轮国企改革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现有机构不撤、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工作相对薄弱、滞后的企业或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坚持“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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