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精选问答 >正文

我们对“顿悟”的误解丨洛城机密

发布时间:2022-12-10 12:50:07彭唯国来源:

导读 至于“光照”和“顿悟”,我反而觉得不必强行追求,甚至应该忘掉。 (南方周末记者 冯飞/图)本科三年级的专业英语课上,我第一次听到“...

至于“光照”和“顿悟”,我反而觉得不必强行追求,甚至应该忘掉。 (南方周末记者 冯飞/图)

本科三年级的专业英语课上,我第一次听到“顿悟”(epiphany)这个文学术语。我们当时在读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的名作《阿拉比》(Araby),讲到结尾,严锋教授一连重复三遍epiphany,当时的我根本琢磨不到小说的妙处,只是从严教授摇头晃脑的样子中感受到某种宗教般的热情。

多年后在美国重读《都柏林人》(Dubliners),才明白“顿悟”和基督教神学之间的关系。Epiphany这一概念可追溯到基督教的主显节,历史上的这一天,东方三贤士首次亲眼看见婴儿耶稣肉身中显现的神祇。乔伊斯则是在都柏林世俗生活的场景(拥挤的街道、商铺、闲言碎语)中展示瞬间的顿悟体验。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顿悟就好像动画片《名侦探柯南》里对着零碎证据的柯南突然发现了真相,这一幕总展现为一道闪电横穿柯南的脑袋。在乔伊斯笔下,顿悟也离不开光照。《阿拉比》讲述了少年叙事者对邻居姑娘一厢情愿的痴迷。因为他爱上的是爱情,而非作为真实个体的她,对方被黄昏余晖捕捉的秀发变得熠熠生辉,对方随口说的话语也仿佛能射出万道光芒,而他只要揣想着她,就像怀抱着金灿灿的圣杯那般虔诚。按照西方学界的普遍共识,现代主义小说中的顿悟在文学上更亲密的渊源是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诗歌,比如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他的诗凝固了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中寄予的哲思。

乔伊斯的“顿悟”一经提出,影响深远。借学者艾琳·亨德里(Irene Hendry)的提法,即便今天还可以清晰地辨认出“都柏林人—契诃夫—曼斯菲尔德—纽约客”的美国主流文学特征。倘若你翻开近几年的《纽约客》或诺顿美国短篇小说文选,会看到令小说家查尔斯·巴克斯特(Charles Baxter)反感的“顿悟生产模式”:小说平淡乏味的情节完全依靠结尾的某种“人生感悟”来拯救。在巴克斯特看来,文学顿悟的批量生产和美国当代社会的自助(self help)文化有关。中国的书店常把这类文化归为“人生励志”,换言之,所谓的“严肃小说”实际上兜售着世俗社会中的某种希望:即便你的生活鸡零狗碎,重复无聊,你仍会迎来一个妙不可言的灵魂净化时刻,让过往的一切变得意义非凡。

这种生产模式的一大问题在于:很多琐屑的生活片段根本支撑不起结尾这种醍醐灌顶的刹那。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早期有个短篇叫《牙医和怀疑》(Dentistry and Doubt),刊于1955年10月的《纽约客》,讲述了一个在英国牛津大学读神学的美国男生伯顿去看牙医,并在诊所的长椅上开始了一番神学思考。起先,伯顿的神学思考还有现实的触动,他一直视“病痛”为魔鬼,而今他感到病痛可以促进对他人的同情,就在此刻,牙医提出要给他注射麻药。之后,伯顿有着大段大段如神学论文一般的内心独白,从对信仰的质疑到自我剖析,这一切都仅仅基于牙医随口的提问“你的论文写什么”。最终,伯顿离开诊所的时候,搜刮到一个合适的引用来结束自己的质疑:“人类或许认为自己舍弃了上帝,但是上帝有没有舍弃人类呢?”

最后那句话很适合摘抄到笔记本上,但我很奇怪自己为何要阅读一个神学院学生的精神求索(他的求索并不比其他学者高明),我更奇怪这段感悟跟看牙医的经历有什么关系,完全可以发生在论文答辩会上,或者在家里发呆的时候。厄普代克的小说经常依赖这种“神学的触动”(a touch of divinity),当哲思太过沉重,现实生活又太过单薄的时候,主人公的感悟不仅苍白,而且牵强。

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对“顿悟”有着自己的称呼:恩典(grace)时刻。她的不少短篇都处理南方白人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但最后这些种族主义者迎来的“救赎”总让我困惑。拿《人造黑人》(The Artificial Nigger)来说,海德先生带外孙纳尔逊去城里观光,一路上把自己对黑人的歧视都传递给年幼的孩子。后来,两人走失,纳尔逊撞到了一位妇人,好不容易找到外孙的海德先生却因为害怕赔钱,否认和孩子的关系,纳尔逊便不再理睬外公,两人是看到了城里一座黑人的雕塑,感受到“恩典”,并且和好如初。

奥康纳似乎想把结尾黑人的雕塑展现为道成肉身的基督,但这里的问题是,从海德先生的羞愧(怕赔钱否认自己的亲外孙)到消弭内心的种族观念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这道鸿沟也成了小说的裂痕,只能靠读者视而不见。奥康纳本有机会修补:海德先生迷路的时候要向黑人问路,倘若这些黑人可以展示出一些个性,就可以让海德先生和读者看到是种族观念否认了他人的人性。很可惜,这些黑人和结尾的雕像一样只是装饰或象征符号,很难相信海德先生和路人的这种浮于表面的接触就能“拯救”跟随前者半生的种族观念。

若回到《都柏林人》,我们会看到这些“顿悟时刻”几乎都作为讽刺出现。我们都以为《阿拉比》的顿悟出现在结尾,年轻的主人公从两个店员的话语中第一次听到了未经过滤的现实声音,原来“阿拉比”这个词毫无意义。但事实上,乔伊斯的“顿悟”指的是小说前半部分那些金光闪闪的时刻,被黄昏最后一道光照亮的邻居姑娘,她的名字乃至她口中的一切都璀璨夺目,小说的结尾实则在讽刺之前那些自我投射的“顿悟”时刻。

阅读乔伊斯的《斯蒂芬英雄》(Stephen Hero)和《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会看到“顿悟”的背后有一个坚实的美学框架作为支撑。乔伊斯借斯蒂芬之口,提出感知的三个阶段:“完整”(intgritas)、“匀称和谐”(consonantia)以及“光照”(claritas)。他用的例子是港务总局的大钟,当大钟成为审美对象之后,它就成了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在大钟内部,你会看到复杂的零部件如此缜密地组合在一起,和谐运作。而在顿悟的刹那,你似乎走出了先前的视像,和大钟之间建立了某种深切且私人的联系。说得很悬乎,其实顿悟时刻看到的大钟有一半是具有美感的视像,另一半包含了主观情感的投射。

我觉得,这三个美学维度比单纯的“顿悟”二字更应启发写作者。我们会要求小说里书写的人生片段是完整的,这个完整并不在于小说的主人公必须结婚或死亡(后者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母亲对小说结尾的粗浅理解),而在于这个故事已成为独立自足的世界。《阿拉比》并不需要写到主人公再和他爱慕的姑娘见面,因为单恋已经告终。《牙医与怀疑》以及《人造黑人》都符合完整的美学原则。“匀称和谐”其实很难做到。好的小说不仅有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纷繁复杂的线索和层次,“匀称和谐”是要求这些不同的元素一同交织共舞,没有任何元素落单或踩错节拍。《牙医与怀疑》中,看牙医的经历和主人公的内心独白之间裂成两半,而在《人造黑人》中,黑人激发感悟的这条线索没有得到很好的铺垫,所以就显得结尾好似唱高音忽然走调。其实在两人最好的作品,比如厄普代克的《最美好的时刻》(The Happiest I’ve Been)以及奥康纳的《好人难寻》(A Good Man Is Hard to Find)之中,任何看似无关的元素都参与了这段和谐的共舞。

至于“光照”和“顿悟”,我反而觉得不必强行追求,甚至应该忘掉。只要写作的时候不是为赋新词,只要作品达到了“完整”以及“匀称和谐”,你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钱佳楠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