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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疫情防疫工作人员混进小区散布谣言男子实为刑满释放人员 已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2-11-29 16:48:09崔平馨来源:

导读11月27日晚,“一名自称为西安市疫情防控大队长的男子在西咸新区紫境城小区受到群众质疑”的视频,在多个网络媒体平台传播。经西咸新区公安...

11月27日晚,“一名自称为西安市疫情防控大队长的男子在西咸新区紫境城小区受到群众质疑”的视频,在多个网络媒体平台传播。经西咸新区公安机关调查:视频中男子为32岁的陕西商洛人褚某某,无固定职业,系刑满释放人员,有多次盗窃违法犯罪记录,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11月28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紫境城小区,该小区除了几栋楼为高风险区进行管控外,小区其他业主进出正常。

小区业主说,27日下午,有业主发现男子在小区门口,佩戴着绿色的口罩,但并未着防护服,但胸口别着一个肩灯,就问他是干什么的,他开始胡乱回答,后来说自己是大队长,口气比较大,后来就被业主围了起来。有业主说,小区物业办门口停放的一辆车,车内放的是防疫物资,业主也怀疑可能是这名男子的。

记者看到,物业办门口张贴的通知内容为,接上级疫情指挥部通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北沙口紫境城除11、13、14、15、22号楼封控楼及居家隔离户外,其他楼宇临时管控于11月27日解除,按照疫情常态化管理。

28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据褚某某交代,11月27日18时30分许,其流窜至紫境城小区准备伺机作案,后因被业主质疑身份,褚某某遂自称其为“西安市疫情防控大队长”,并对业主散布小区前期确诊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均为阴性的谣言,挑起现场群众不满情绪。

对于小区业主反映的停放在物业办前的车辆为褚某某所有一事,经辖区派出所核查,褚某某并无机动车辆。其身上佩戴的肩灯为执勤肩灯,是他在劳保用品店花费65元购买的。

同时,据调查,褚某某无业,其自称平时住在小旅馆,当日混入小区后,对小区居民邹某某(女)谎称可以将其正在集中隔离的母亲接回家,邹某某遂按其指示前往隔离酒店。期间,褚某某用李某(女)手机与邹某某通话,在通话中称:“我是西安市疫情防控大队长江江,你现在的看护人员、防疫人员在不在,警察不起作用,我说了算,警察大还是政府大?我代表的是政府,马上放人……”经查,不存在褚某某打电话后,集中隔离人员返回小区的情况。

11月28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阿房宫派出所邀请部分业主代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小区业主表示被褚某某蒙骗产生误解,下一步将会通过小区业主群澄清事实真相,同时提醒小区业主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支持公安机关工作。

目前,褚某某因冒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向群众编造、散布涉及该小区疫情的谣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褚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文 邓小卫/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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