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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存在什么问题呢(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存在什么问题)

发布时间:2022-10-08 05:45:53李可眉来源:

导读您好,现在渔夫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存在什么问题呢,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存在什么问题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

您好,现在渔夫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存在什么问题呢,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存在什么问题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坚守好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市场,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土地一级市场,提出以下意见: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我县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

2、在土地利用方面,我县面临着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节约集约用地已经成为我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3、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有力地支持经济发展,实现节约用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目标。

4、二、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格实行政府统一供地土地一级市场必须由政府高度垄断,严禁多头供地。

5、(一)我县城市规划区、各乡镇规划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

6、各乡镇、村、个人一律不得将集体土地私自出售、出租给任何单位、个人用于非农业用地建设。

7、(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出租、抵押现有存量用地。

8、凡未补交土地出让金、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存量土地都属于划拨土地。

9、所有划拨土地均纳入土地一级市场管理,只能由县国土资源局代表县政府统一管理,统一处置。

10、未经批准,划拨土地不得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

1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交易,必须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

12、(三)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以出让方式供地。

13、禁止利用划拨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

14、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15、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参与商品房开发后的二级市场管理,搞好登记发证等服务工作。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住宅小区或单元住宅楼开发。

17、(四)严禁单位、个人利用自己院内的划拨土地建住房。

18、土地使用者需改变原批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必须依法报批。

19、对原划拨用地,因发生土地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应依法实行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

20、(五)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及宅基地一律不得私自出售给其他村民(居民)。

21、凡出售或出租自家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予审批。

22、(六)涉及旧城改造、改制企业的土地,一律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管理,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土地资源的保值增值。

23、(七)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需要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划拨土地,必须交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处置。

24、(八)实行年度用地计划管理制度。

25、城镇规划区内用地实行非饱和限量供应,逐步培育土地卖方市场。

26、全县招商引资供地应纳入年度土地统一供应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局按市场需求统一供应。

27、(九)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征缴程序,土地出让金征缴严格实行县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

28、对改制企业,按政策及有关规定应返还给企业的土地出让金,一律实行先征后返。

2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确定与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不一致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30、(十)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从事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31、(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买卖、出租、抵押、开发土地的,一律视为违法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从严查处。

32、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3、三、挖掘现有潜力,盘活存量土地各乡镇和县国土资源局要努力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

34、对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供地情况,按照已经转用尚未供应、已经供地尚未使用、已经供地但未充分使用等进行分类核实统计,编制消化使用计划。

35、对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收取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二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6、按照“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挥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7、积极利用农地整理的相关政策,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利用小城镇建设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推进村镇建设用地的整理;积极探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多种措施增加生产空间,将存量变增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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