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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疫情最新消息莱阳市4月23日起恢复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

发布时间:2022-04-22 22:06:41宣栋涛来源:

导读文章来源:新浪新闻记者 李楠楠4月22日,记者从莱阳市教体局获悉,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莱阳市实际,定于4月23日起,准予复...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记者 李楠楠

4月22日,记者从莱阳市教体局获悉,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莱阳市实际,定于4月23日起,准予复课核验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设置临时留观点、单独的隔离室,配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紫外线灯、酒精、体温计、额温枪、防护服、防护面罩、护目镜等疫情防控用品

实行相对封闭管理,严控人员进出,禁止非必要外来人员入校,确需进校人员,要经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严把入校关口,严格执行“一测四查”制度,所有进校人员需扫山东省场所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情况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体温测量,同时做好完整的信息登记后方可入内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者,严禁入场并按要求上报市教体局和属地镇街

实施错时错峰培训5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要明确错时错峰上下课时间,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

加强途中防护,提倡学生、员工采取步行、自驾车等方式往返培训机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提倡家长点对点接送,即停即走

复课当日组织应急演练发现异常人员,要立即采取单独隔离措施,校外培训机构内所有人员立即戴口罩、测体温、禁止聚集;校外培训机构责人(法人)要将机构内所有人员信息统计汇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疾控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内所有人员及关联人员做核酸检测,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管控,并对机构进行通风、消杀,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下步,对未申请复课核验和未通过复课核验擅自恢复线下教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通过核验但线下教学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将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35-726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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