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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疫情最新消息五指山发布通告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2-04-22 02:04:32左君若来源:

导读文章来源:新浪新闻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2022年第30号通告)为切实做好五指...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

(2022年第30号通告)

为切实做好五指山市疫情防控工作,筑牢五指山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结合当前防疫形势,现将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通告如下:

一、哈尔滨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一)从4月21日0时起,有哈尔滨涉疫区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抵五指山市后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4月14日-20日已从哈尔滨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居家健康监测7天,立即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上海、吉林旅居史人员

(一)7-14天在五指山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核酸结果

(二)7天内(4月1日前)在五指山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实行免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至满7天解除集中隔离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从4月2日0时起,14天内有上海、吉林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实行“7+7”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广州旅居史人员

(一)从4月10日0时起,有广州涉疫区旅居史来(返)五指山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抵五指山市后实行“7+7”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7、9、11、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4月2日-9日已从广州来(返)五指山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我健康监测7天,立即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国内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国内其他地方涉疫区来(返)五指山市人员,抵达五指山市后,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落实“4天3检”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到人群聚集点活动

五、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

(一)三亚市旅居史人员

3月23日以来有三亚旅居史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48小时内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对海口、琼海、陵水、儋州、万宁旅居史人员的管控措施常态化防控期间,凡出入重点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严格执行扫“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测量体温等防控要求,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六、境外来(返)五指山人员

实施“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同时,结束自我健康监测的第7天再进行一次个人核酸检测

七、中高风险区来(返)五指山市人员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返)五指山市,实施“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八、全国低风险地区来(返)五指山人员

在口岸、机场完成“落地检”并抵达五指山市后,向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48小时内免费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中间间隔≥20小时)

九、时空伴随者来(返)五指山人员

时空伴随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告,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就近进行免费“4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

十、省内客运班次抵五指山人员

即日起所有省内客运班次人员抵达五指山后,在汽车站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检”,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十一、赋“黄码”人员

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到通什镇卫生院落实“4天3检”(采样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同时,为便于群众采样,若不在五指山市区或通什镇的赋“黄码”人员,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卫生院采样

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进行咨询,0898-86638215(08:00-18:00),0898-38629388(18:00-次日08:00)

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五指山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2022年第30号通告))

【责任编辑:文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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