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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1:15:23澹台康伟来源:

导读文章来源:新浪新闻南京4月19日,我区在交通卡口发现1名货车司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根据流调排查,该名人员4月15日以来活动涉及我区重...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南京

4月19日,我区在交通卡口发现1名货车司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根据流调排查,该名人员4月15日以来活动涉及我区重点风险区域、场所如下:

1、4月15日17:40至19:00;4月16日23:00至4月17日10:00;4月18日14:00至23:30在宁杭高速江宁服务区西区服务大厅活动;

2、4月15日以来多次出入南京明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宿舍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20号)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流行病学史,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9日

当前,全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多点散发、局部爆发”的严峻态势,为贯彻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深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织密筑牢“广筛查、早发现、快处置”的社会防线,经建邺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定于4月20日—22日期间分区域分阶段开展新一轮规模性核酸检测现将4月20日区域核酸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兴隆街道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

二、检测时间

4月20日(周三)13:00—21:00

非上述时间段内有核酸检测需求的本区居民,可前往建邺区核酸检测常设服务点或社区便民点进行采样

三、注意事项

1、沙洲街道和双闸街道于4月21日、南苑街道和江心洲街道于4月22日将分别开展区域规模性核酸检测,4月23日将对全区应检未检人员进行补检,有关事宜详见“建邺播报”后续通告

当日不开展规模性核酸检测的街道,社区便民采样点正常开设

2、请社区居民、差旅或探亲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主动配合,在各街道(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安排下有序参检

3、市外来宁返宁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规定期内应“足不出户”,居家等待上门核酸采样;其中非涉疫城市来宁返宁人员居家期间,可使用抗原试剂盒居家每天自我检测并向所在社区报备结果

4、社会接触面较广的服务业单位、本周新复工复产单位以及与涉疫城市有人员、货物等往来接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园区)报备人员情况,有序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开展核酸检测

实行封闭管理、闭环管理的相关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道(园区)统一组织核酸检测,不得自行前往其他采样点检测

5、参加核酸检测时请提前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使用“我的南京”核酸检测身份码等),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通知引导下,到达采样点有序排队

6、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提前准备好“苏康码”“行程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7、核酸采样时应屏住呼吸,取样结束后立刻戴好口罩,不要朝着采样人员咳嗽,不要接触操作台上物品,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等物品摆放在台面上等

8、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得参加核酸检测,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

9、健康码黄码人员到指定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附:

1.建邺区4月20日规模性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2.建邺区4月20日社区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开放时间:17:30—21:30)

3.建邺区常设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一览表

南京市建邺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苏州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6号通告

4月18日0至24时,昆山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来自集中隔离点

近期,我市经过采取部分区域加强管控等一系列有力措施,疫情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总体趋于稳定,但疫情防控仍然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全市上下对疫情传播的警惕性丝毫不能降低,对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丝毫不能降低,要始终坚持以快制快、以快制胜,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继续严格落实社会面管控措施,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鼓作气尽快扑灭疫情

坚持就是胜利,请广大市民朋友停止非必要流动,主动参与所在地区核酸检测,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不集聚、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餐,让城市慢下来、静下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来(返)昆山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报告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第222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无症状感染者183的家人,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绿地世纪雅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4月12日,集中隔离

第223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无症状感染者213的密接,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万科魅力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4月12日至16日,居家

4月17日,集中隔离

第224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无症状感染者223的家人,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万科魅力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4月12日至16日,居家

4月17日,集中隔离

第225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无症状感染者223的家人,为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万科魅力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4月12日至16日,居家

4月17日,集中隔离

第226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无症状感染者223的家人,为居家的外省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万科魅力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4月12日至16日,居家

4月17日,集中隔离

第227例无症状感染者

系无症状感染者223的家人,住址为昆山市花桥镇万科魅力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4月12日至16日,居家

4月17日,集中隔离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徐州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28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评估,自2022年4月19日起,对我县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一、封控区:

1.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2.旭旺生活超市(步行街店)及邻近商铺;

3.睢城街道花园社区关胜巷18号;

4.花园农贸市场及周围商铺;

5.工人医院宿舍2号楼;

6.睢城街道小仝社区旭旺超市及临近住户;

7.睢城街道小仝社区袁庄组;

8.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10号楼;

9.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刘东组;

10.睢城街道七井社区;

11.玫瑰园小区6号楼;

12.睢城街道青春社区胡一组;

13.睢城街道元府社区东升街24号及邻近住户;

14.丁香园13号楼;

15.睢城街道北陵社区西关农场纱厂生活2区6号楼;

16.牡丹园小区11号楼;

17.睢城街道红叶社区红旗巷;

18.睢城街道红叶社区健康巷115号及邻近住户;

19.万宁小区7号楼;

20.睢城街道杨韩社区梁庄组;

21.中山路时代商城农商银行;

22.文学路移动营业厅;

23.睢城街道青春社区青春生态草莓园;

24.睢城街道青春社区赵庄路边铁皮屋熟食店及邻近摊点;

25.睢城街道青春平价超市及临近摊点;

26.睢城街道大观园菜市场;

27.天天欢乐买超市(八一路店);

28.元府西路旺佳超市及邻近商铺;

29.百盛润家超市(睢河路店)及邻近商铺;

30.百盛润家红叶社区店及邻近商铺;

31.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刘西组;

32.旭旺超市(八里店)及北边200米燕春生便利店;

33.八里钢铁市场老梁超市;

34.睢城街道八一西路234号3幢(王四修理厂南侧门面房);

35.睢城街道红叶北路107号(同城烟酒店);

36.睢城街道三张社区王庄组;

37.睢城街道浙江商贸城E区2号楼、5号楼;

38.百盛润家(彩虹公寓店);

39.睢城街道新市西街181号及邻近住户;

40.丁香园小区10号楼;

41.星科印象小区7号楼;

42.百盛润家(八一路店);

43.绿都花园10号楼;

44.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五二组;

45.睢城街道中山南路新中巷199号及邻近住户;

46.旭旺超市(阳光店);

47.樱花园小区4号楼;

48.百盛润家(中山路店);

49.睢城街道戈圩社区仝牌坊

50.睢城街道元府路舒怡宾馆及邻近商铺

51.天虹南路农贸市场;

52.银河星城小区二期1号楼;

53.阳光花园小区;

54.阳光花园小区门南铂丽超市及邻近商铺;

55.水岸城邦11号楼;

56.欧洲城旭旺超市;

57.睢城街道淮海巷;

58.睢城街道红叶社区金园巷41号及邻近住户;

59.睢城街道文学北路64号1幢;

60.睢城街道人民西路大永发超市及邻近商铺;

61.东北小区;

62.睢城街道天虹南路先锋便利店(云顶天境洗浴南

侧)及附近商铺;

63.八一公馆小区2号楼;

64.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65.万象天地小区;

66.天华小区东侧教办宿舍中间一排;

67.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林庄组;

68.睢城街道中山社区中山新村;

69.睢城街道东城社区毛二组;

70.滨河名城12号楼;

71.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元府西路农业巷;

72.睢城街道骑路社区2组;

73.睢城街道骑路社区4组;

74.睢城街道朱楼旭旺超市及邻近商铺;

75.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

76.李岳小区18号楼;

77.睢河街道北辰花园北区;

78.碧桂园小区14号楼;

79.怡景花园小区24号楼;

80.睢河街道光华社区梨元组;

81.奥体清华园A3楼;

82.丽晶国际一期;

83.旭旺超市(金泰店);

84.永昶家园小区9号楼;

85.恒华新都汇小区;

86.碧桂园天悦府16号楼、20号楼;

87.金泰御澜湾小区;

88.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89.金城街道常青社区孙慧理发店及邻近商铺;

90.金城街道苏源社区苏源小区;

91.金城街道苏源社区向阳小区;

92.金城街道苏源社区苏源食品超市;

93.金城街道苏源社区天猫超市(爱尔杰公寓店);

94.金城街道苏源社区旭旺超市(爱尔杰公寓店);

95.金城街道树人小学北侧希望书店;

96.金城街道苏源社区12号西侧杂货店;

97.观音医院对面惠客隆超市;

98.金城街道苏源社区江阴南路思赫优购物超市;

99.金城街道苏源社区云河公寓;

100.金城街道幸福家园9号楼;

101.金城街道西盛园小区;

102.树人学校西门南侧十字路口旭旺超市;

103.王集镇庄楼村2组;

104.邱集镇大余村后涂组;

105.沙集镇夏圩村绿色智造园厂房项目部;

106.邱集镇大主村张庄组;

107.庆安镇水韵小区30号楼;

108.庆安镇三闸街好又多超市;

109.庆安镇三闸街旭旺超市;

110.高作镇高南社区门西组;

111.高作镇府前路旭旺超市及邻近商铺;

112.邱集镇姚圩社区宋庄组;

113.魏集镇竹城御景小区二期2号楼

114.邱集镇陈楼村;

115.邱集镇李甘村;

116.魏集镇陶河社区商业街;

117.姚集镇王沃村1组;

118.邱集镇邱集村

二、管控区:

1.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2.工人医院宿舍小区;

3.睢城街道小仝社区;

4.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

5.睢城街道八里社区;

6.玫瑰园小区;

7.睢城街道青春社区;

8.睢城街道元府社区;

9.丁香园小区;

10.睢城街道北陵社区西关农场纱厂生活2区;

11.睢城街道红叶社区健康巷;

12.睢城街道红叶社区万宁小区;

13.睢城街道杨韩社区;

14.睢城街道三张社区;

15.星科印象小区;

16.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

17.樱花园小区;

18.睢城街道戈圩社区;

19.银河星城小区;

20.水岸城邦小区;

21.睢城街道红叶社区金园巷;

22.睢城街道后园社区;

23.八一公馆小区;

24.天华小区东侧教办宿舍;

25.睢城街道中山社区;

26.睢城街道东城社区;

27.滨河名城小区;

28.睢城街道骑路社区;

29.景湖小区;

30.李岳小区;

31.碧桂园小区;

32.睢河街道光华社区;

33.奥体清华园小区;

34.永昶家园小区;

35.天虹社区;

36.苏源南路以西、光明路以北、阜盛路以东、八一西路以南区域;

37.金城街道幸福家园小区;

38.王集镇庄楼村;

39.邱集镇大余村;

40.邱集镇大主村;

41.庆安镇水韵小区;

42.高作镇高南社区;

43.邱集镇姚圩社区;

44.魏集镇竹城御景小区二期

45.姚集镇王沃村

三、防范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19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宿迁

宿城区关于解除封控、管控区域防控措施的通告

经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判,报请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4月20日0时起,解除对古城街道金陵名府10栋3单元、11栋3单元封控措施;解除对古城街道金陵名府7栋、8栋、9栋、10栋、11栋、12栋、36栋围合区的管控措施解封后,原管控区域内居民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可以有序流动;原封控区域原则上继续执行7天过渡期管理,加强被封控管理人员健康监测,7天内原封控区域“只进不出”,7天内被封控管理人员可在封控区域内有序活动,不得聚集在原封控区域解封后第7天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防止拥挤,结果均为阴性可以转入常态化防控措施

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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