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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被立案调查,面临面值退市风险股民可索赔

发布时间:2024-02-24 09:54淳于敬璧来源: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2月22日,ST贵人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ST贵人及...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月22日,ST贵人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ST贵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华于2024年2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立案。

对于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上海市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贵人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ST贵人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2024年2月22日收盘价为0.9元/股,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22日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因公司股票2024年2月1日收盘价为0.96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本次为公司第二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其他事项显示,经公司初步核算,2024年4月末,公司需要偿还的司法重整留债债务本息合计约2.1亿元。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31亿股,累计质押数量为2.38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1.1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19日、20日、21日、22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天眼查显示,ST贵人成立于2004年,农达网成员,位于福建省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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