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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11000元,闹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法律岂能让你乱来

发布时间:2023-02-13 17:37:47齐若彩来源:

导读去年11月22号,江苏省沭阳县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负责人潘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没有得到上级疫情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安排手下队员杨某...


去年11月22号,江苏省沭阳县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负责人潘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没有得到上级疫情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安排手下队员杨某,向辖区内的商户收取所谓的“疫情防控保证金”。


杨某按照潘某的意思,在周集片区向部分商家每户1000-2000元不等的收取“疫情防控保证金”,在收取费用的同时,并没有出具正规的发票,但还煞有介事地与他们签订了《承诺书》。


杨某要求各商户就疫情的防控作出5条承诺,如果商户违反规定,后果自负,所交的保证金将给予没收。据统计,城管中队共与周集片区的6家商户签订了承诺书,所收的保证金共11000元。


此事经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举报,国务院督查室接到举报人留言后,经过核查,情况属实,然后转交江苏省政府查办,省政府接到此事的线索以后,责成宿迁市政府彻底调查处理此事。


经过相关部门的深入查证,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误,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的潘某,杨某在疫情防控中,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向商户收取的保证金是违法的,是乱收费行为。


沭阳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责成纪委等部门对各相关单位立案调查,将对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经过督办,目前,该城管中队已经退还了各商户的保证金。


潘某,作为一名基层的执法人员,又是负责人,他应该不是法盲,他应该不是“临时聘用人员”,但是,他敢顶风作案,这就不是小事了。


他让杨某向“部分商户”收取保证金,这就有意思了,这“部分”到底是哪些人,是不是没有给他送礼的那些人,是不是和他关系不好的那些人,然后就利用手中的权力故意整他们……


“违反规定就没收保证金”,这又有谁定的“规定”呢?还不是你们中队和你潘某的“杰作”?只要老百姓有个风吹草动,你们就说他违反规定,然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保证金没收,装进自己的腰包。你们这和那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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