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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捐”财产致女儿贷款上学:个人权利抑或无情无义?

发布时间:2022-11-30 17:10:59苏乐巧来源:

导读两则关乎“裸捐”的故事,读来令人感慨莫名。其一,上海一女子裸捐588万房产给寺院后出家,引来不小争议。该女子2019年出家,将房产卖掉一...

两则关乎“裸捐”的故事,读来令人感慨莫名。

其一,上海一女子裸捐588万房产给寺院后出家,引来不小争议。该女子2019年出家,将房产卖掉一捐了之,没有给父母和女儿留下任何钱财,自己的女儿只得靠助学贷款上大学。前一阵,女子出山找女儿,女儿则躲着不见。

其二,一位女性微博主发文表示,同样是在2019年,她也有过这样的想法。而2021年开始,她患了乳腺癌,自费部分的费用出乎她的想象。想到下一步抗雄治疗每月需三万五,看着尽力给自己治病的儿子,她开始反思:如果当年真的把几十万都捐出去了,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她猜想,真要是那样做了,此时儿子心里可能犯嘀咕。

她是在看到“裸捐出家”的故事后讲述这段经历的。想必她自己和“围观者”都会为她当年的“犹豫”感到庆幸。结局不同的两则故事,可以从“正反两面”来说明,为什么很多情况下“裸捐”行不得。

第一个层面:从法理上说,哪怕儿女反对,一个人也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前提是通过合法程序,但捐钱之前,不能不考虑自己和孩子将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风险。就算你不考虑自己,至少也该考虑自己的孩子吧?

富豪巨额捐款的版本不少,譬如比尔·盖茨。但谁都清楚,常人的慈善得量力而行。

事实上,人生在世,若无远虑,必有近忧。即便要“裸捐”,也该留够能保障自己和“一家老小”生活的钱财。这是为抵御“无常”而预设的必要“备用金”。

前述女性微博主未“裸捐”,始有余力自救。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样本。她在检讨了自己当初的捐款想法后表示:做慈善前首先还是要考虑自己以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付出去的是爱更是钱,既然选择了付出就不要幻想到自己需要时会有人对你发慈悲来帮助你。“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冲动,这对每一个人都一样”。

谁也不希望一个人遇灾遇困,但生命无常,境遇沉浮,谁能保证一生无病无痛?一旦陷入绝境,而家财又一夜散尽了,如何是好?

出家后,获得新的安身之处的照拂,这种期待大体可以得到满足。但若是重病缠身,又如何解脱、自安?何况这是特例。更多的裸捐者,恐怕还是会选择活在俗世。而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灾难,不止于疾病,还有更多版本的变故,岂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有些人把“裸捐”想得很美好,视之为一种无私的情感寄托,殊不知,“人间因缘”难了,未来的剧本很可能超出自己当初的唯美想象。那么,一旦有“恙”,“遭罪”的可不只是自己,而更有自己的家人。

父母和儿女之间毕竟是有感情的,决绝地捐出所有财产,是对这种感情无情的打击,若裸捐者老来贫病交加,又能依赖谁渡过险境?还不是你自己的孩子吗?但这对孩子来说,公平吗?可以说,不仅不公,而且是对孩子情感的第二轮伤害。即使在这个时候,子女也不太可能放手不管。承受超出经济能力的沉重负担且不说,心里的落差、愤懑,也是可想而知的。

第二个层面:连自己和孩子都照顾不了,却高谈大爱,岂非荒唐?

古人说“修身齐家平天下”,这一理论清晰地安排了三个阶段:先把自己管好,再把家庭建设好,如此才有造福天下的资格。不顾客观规律,非要打破这个正常的顺序不可,不免愚钝。看似大爱无疆、潇洒脱俗,实则自私自利、冥顽不化。

强调孩子成年后的独立性,当然没问题,但问题是如果只谈独立性,那就走入了误区。即便是强调“18岁独立”理念的西方,大多数父母该出学费的时候,也不会作壁上观。

不顾现实情境,打肿脸充胖子,将现实不可承受的压力和未来不可预测的“债务”一股脑留给了自己的儿女。这么干,何其残忍?何其自私?

我们当然赞赏慈善之念、之行。但慈善既然是以爱为名,就不能只要大爱不要小爱。否则就是对慈善理念的违背。须知,慈善是对包括子女在内所有人的慈善。

古往今来,很多人“裸捐”之前,都是设法安顿好家人,才“拂袖”而去,立身天地之间。这是大爱之心赋予行为人的基本道义。

处理好长远利益和内外关系,是每一个有德行者理当做到的事。父母和儿女之间说到底有一份牢不可破的温情纽带在:父母之爱换来儿女之爱。当一个人为了人间的美好而贡献力量的同时,也能履行对儿女的一份责任和义务,使儿女不会因为自己的奉献而跌入寒风和泥沼之中,从而实现道义的平衡,这才是真正的“功德圆满”。

•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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