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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县级支行改革,人员去向成焦点

发布时间:2023-03-09 17:14:50石雨丹来源:

导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正式落下帷幕,对于金融方面的改革可谓大刀阔斧,组建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时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正式落下帷幕,对于金融方面的改革可谓大刀阔斧,组建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时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地(市)中心支行,改革力度空前。那很多人想问,县(市)支行裁撤之后,相关人员如何分流?现在虽然正式方案没有出来,但是根据现有实际情况推测,人员分流共有3大方向:

1、直接进入地(市)中心支行。根据改革方案,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所以大部分县(市)支行正式在编员工(即人民银行招聘的行员编)直接转为公务员,根据个人意愿直接进入人行地(市)中心支行工作,履行原先的工作职能,工作职责更加规范,薪资待遇更加稳定。

2、继续留守县(市)派出机构或者分流人行下属国企。方案中提到,对于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较大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需求,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因此,一些因家庭等个人原因希望留守的行员,可能会转为人行县级派出地机构工作人员,但是这些派出机构必须是在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较大的地区。同时,人行县(市)支行也有相当数量的聘用制人员,这些人员可能在转公务员方面,可能有一定难度,但这些多数量的聘用制人员全面裁员也不现实,估计会留守人行县级派出地机构或者分流制人行下属国企(县级人行金库等结算机构)。

3、进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县级机构或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县(市)支行工作人员转公务员之后,人员流动的身份障碍就扫除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在县级开展金融监管工作,届时县(市)支行人员可能会分流一部分人员充实到国家金融监管队伍中来,还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人员分流到县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充实地方金融监管力量,提升地方金融监管专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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