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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女子遭家暴被丈夫泼硫酸”:远超普通家暴,或涉故意伤害罪

发布时间:2023-02-20 16:16:44孙竹贤来源:

导读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浙江开化县一女子反映,自己因不同意丈夫生二胎的要求而发生争吵,欲向法院起诉离婚,期间遭家暴、被丈夫徐某某泼硫酸...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浙江开化县一女子反映,自己因不同意丈夫生二胎的要求而发生争吵,欲向法院起诉离婚,期间遭家暴、被丈夫徐某某泼硫酸致毁容。2月18日,警方通报称,徐某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有律师表示,徐某某泼硫酸的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该案或被刑事立案,追究徐某某的刑事责任。

泼硫酸行为远超普通家暴行为

警方就此事通报称,经查,2023年1月14日13时许,嫌疑人徐某某与妻子张某某发生冲突,徐某某使用硫酸泼至张某某面部,造成张某某面部受伤。接警后,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受案调查。

2月18日,张女士介绍,2022年6月,丈夫徐某某提出要二胎,她没有同意,二人发生争吵。期间,徐某某拿起菜刀威胁她。“说不给他生二胎,就拿菜刀砍死我,当时大孩子还在吃奶。”张女士说,当时,她害怕日后会再次遭家暴,就决定提出离婚,但徐某某不同意。2022年6月底,她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故未能如期开庭。时隔半年后,张女士于2023年1月底欲再次起诉离婚,却在其娘家卫生间被丈夫泼硫酸。

此事引发关注和热议后,不少网友质疑仅对徐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是否处罚太轻?

对此,警方通报解释,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规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事发辖区派出所一位负责人此前向媒体表示,对徐某某采取行政拘留和罚款是暂时的处罚措施。张女士表示,等她治疗期到3个月左右,将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走法律程序。

医院诊断证明书

2月18日晚,徐某某对新京报表示,对泼硫酸的行为感到后悔,将尽力承担妻子的治疗费用,对不起妻子,同意离婚,若涉及刑事责任不会逃避。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认为,从女子讲述和警方通报来看,徐某某持菜刀威胁、向女子面部泼硫酸的行为,远超普通家暴行为。她解释,徐某某泼硫酸的行为,比起一般家暴,比如扇耳光、打一拳等行为的伤害程度更深,暴力程度更严重,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视频截图

涉嫌故意伤害罪或面临刑罚

此外,有网友疑惑此案中徐某某是否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分析称,从家事纠纷到被丈夫泼硫酸,如果张女士的伤情鉴定为轻伤或重伤,徐某某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刑事立案,追究徐某某的刑事责任。如果张女士的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公安局可以对徐某某行政处罚。

范辰律师表示,从披露的案情来看,张女士身上多处浓硫酸烧伤11%,二度到三度,双眼烧伤,双耳烧伤,徐某某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能性较大。

张莹律师认为,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张女士还可以要求丈夫赔偿她医疗费用,在离婚诉讼中,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女士曾对媒体表示,法院已向其出具了人身保护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表示,为及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其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此外,范辰律师还认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检察院可以提前介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加大对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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