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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种!广东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

发布时间:2022-12-23 15:57:15韩妍丹来源:

导读近期,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增多,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药品十分抢手,生产保供形势严峻。12月2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新...

近期,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增多,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药品十分抢手,生产保供形势严峻。12月2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化湿败毒颗粒、小柴胡颗粒在内的116种药品入选。

据悉,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全面梳理全省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底数,掌握重点保供企业的产能、产量、库存量等情况,聚焦“粤产良药”,参考本轮疫情用药实际,结合本地气候特点、用药习惯及骨干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产能实际情况,制定了《目录》。

当前,《目录》中的部分重点药品产能供应稳定。截至12月21日,广东有1家化湿败毒颗粒生产企业,日产量达166万袋;重点监测的3家布洛芬制剂生产企业,日产量达1298万片(粒);重点监测的3家对乙酰氨基酚制剂生产企业,日产量达600万片。

除上述品种外,列入《目录》的大品种如感冒灵颗粒日产量达490万袋、抗病毒口服液日产量达250万支、板蓝根颗粒日产量达390万袋、小柴胡颗粒日产量达260万袋、阿咖酚散日产量达720万包,供应充足。

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做好相关品种及企业的质量监管及保供应有关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用药质量和供应的需求,最大程度保护好人民生命健康。一方面,对于《目录》所列品种和药品生产企业,省药品监管局将扎实做好监管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健全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强化全过程质量追溯管理,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另一方面,省药品监管局将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的终端药品渠道作用,利用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专业优势,切实加强对公众用药的指导,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理性购药、避免过度消费药品、盲目囤药,营造全社会科学购药、合理用药的良好氛围。

【记者】陈晓

【通讯员】粤药监

【作者】 陈晓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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