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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茂南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接诊咽痛患者

发布时间:2022-12-01 17:46:09巩峰罡来源:

导读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茂名市茂南区卫生监督所持续对...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茂名市茂南区卫生监督所持续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哨点”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分别发现有一间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擅自诊治具有“干咳、咽痛”等十大症状的患者的行为。

经查,该门诊部涉嫌存在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违规诊治干咳症状病人的行为,且预检分诊登记信息不全,预检分诊处消毒酒精未作开启日期标识,以及未清楚最新疫情风险等级。

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虽然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点,落实“四必查一询问”等疫情防控措施,但仍然违法诊治具有“流涕、咽痛”等症状患者。

以上违法行为增加了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对茂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应予从严处理。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茂南区卫健部门将对该门诊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立案查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省、茂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预检分诊、发热及可疑患者闭环管理、院感防控等重点环节工作,持续发挥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

下一阶段,茂南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督导,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从严从速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王汉华

【作者】 杨金凤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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