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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拿到补偿款阻拦强拆,男子与老母妻子三人被抓,两级法院判镇政府强拆违法

发布时间:2022-12-11 08:39:47陶树云来源:

导读承包的村地被征用,补偿安置未达成一致,镇政府即组织对地上附着物强制清除,河北滦州村民韩国和妻子连同76岁老母亲因袭警被拘。事发15天,...

承包的村地被征用,补偿安置未达成一致,镇政府即组织对地上附着物强制清除,河北滦州村民韩国和妻子连同76岁老母亲因袭警被拘。

事发15天,母亲结束羁押;半年后,韩国走出看守所,母子俩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韩国将雷庄镇政府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均判镇政府强拆违法。

韩先生活动房屋、木料、所种树木等被清除

>>>签协议包村地

河滩种树被砍 荒坑征用 没说怎么赔偿

“就是镇政府不给我钱,强行整。”今年54岁韩国是滦州市雷庄镇村民,日前,他向记者介绍了承包河滩地、荒坑与雷庄镇政府产生的矛盾。

1998年,韩先生与村里签了承包河滩地10年的协议,2008年12月续约延长20年,承包年限从2009年1月至2028年12月。

“我在河滩上栽杨树、柳树,种了5万棵,粗的直径50厘米,细的有十来厘米。”

韩先生说:“我承包都快20年了,2019年6月26号,他们说要规划河道治理,说我的树栽在河道挡住泄洪了,强行给我放倒砍了,我有无人机航拍的视频。”

韩先生回忆说:“砍树是雷庄镇政府雇人砍的,隔了一星期,2019年7月4号就开始拓宽河道清淤,但相关的补偿款一直不给我。”

韩先生心痛地表示:“后来把剩余的树也给砍了,现在就剩一两千棵了,5年来种的树都给毁了,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没有赔偿,我信访反映也没处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1年4月,韩先生在沙河桥头承包荒坑,和村里签了50年协议。“就在村头边上,也不种啥了,就是一个荒坑,自己规划设计,一年承包费是1000元,开始是想做鱼塘养鱼,我赶2017年底把下面都垫平了,但后来被征用说要建综合服务区,就是卸货场。2020年,村干部来测了荒坑的土方,我把土方的照片提供给他们,但他们也没说怎么赔偿。”

>>>没协商就施工

夫妻俩和76岁母亲阻拦涉嫌袭警被带走

韩先生表示,相关赔偿没协商好,雷庄镇政府就组织施工。

“我从案件卷宗里得知当时滦洲市财政拨了675万元赔偿款,其中有640万是属于我的补偿款,但雷庄镇政府就是不给我。2021年7月上旬,我问镇政府为啥补偿款不给我,他们说镇领导不给,而且强行施工。”

韩先生回忆,爆发肢体冲突发生在7月20日,对方人多势众,而自己一方只有他和妻子、妹妹和母亲4个人。

“早上开始强行施工,他们来了上百号人,特警有50多人,雷庄派出所来了十多个民警,其他的都是雷庄镇政府的人,就和我动了手。我当时在荒坑垒了墙,就住在那里,他们把我的集装箱、电视机、电动车、围猎用的渔网,还有安装的8个摄像头等生活用品都给拿走了。”

特巡警参与现场处置(视频截图)

韩国否认冲突中他曾推倒特警。“我在铲车那边就给我拽倒,我没有开铲车,他们拉我有好几个人,我戴了头盔,头部才没受伤,但也没看清是几个人对付我。”

“我有整个现场的监控视频,他们对我妹、我媳妇动手的画面都有,他们打我的时候,正好是监控画面挡着没拍上。”

事发当天,韩国夫妇和76岁的母亲均涉嫌袭警被带走。“我妈和我妻子是关在唐山看守所,我是在滦州看守所,一直到他们施工完成,才把我妈放出来,我差12天就关了半年,我是2021年12月底出来的,检察院都没批捕,我们娘俩都是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

妻子持菜刀砍伤特警队长 母亲针扎辅警

滦州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事发当日7时,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和雷庄派出所接上级指派,在雷庄镇韩国承包地处置警情,配合雷庄镇政府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过程中,韩国的妻子屈某持菜刀砍伤巡特警大队负责人和一名辅警。韩国不听劝阻,强行点火启动铲车,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工作人员及时阻止,韩国激烈反抗,将一名特巡警从铲车上推下,导致其摔倒,头部受伤。

韩先生的母亲戚某用拐棍挥打,在被带离到警车上时,用随身携带的针锥扎伤雷庄派出所一名辅警腿部。

不起诉决定书披露,在处置过程中,5名巡特警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同程度受伤。韩国夫妇及其母亲戚某涉嫌袭警罪。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滦州市公安局补侦,检察院依然认为警方认定的袭警行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2021年12月30日,遂决定对韩国不起诉,在侦查阶段扣押的铲车和手机予以发还。

检察院认为,戚某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有坦白情节,且已年满75周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免予刑事处罚,决定对其不起诉。


>>>提供诊断证明

“我媳妇3根肋骨给打断 她是癌症患者”

韩国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不起诉都是次要的。我媳妇的肋骨给打断了,因为袭警到今天被押在唐山看守所,到现在都没有判。”

“她是癌症患者,已经羁押了1年零5个多月了,看守所开始都不收押。”

韩国提供了医院诊断书,“我媳妇3根肋骨也给打折了,我们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医院在2021年7月21日出具的诊断报告显示,屈某左侧第7、第8肋骨骨折,右侧第7前肋局部成角,额颞部软组织略肿胀。此外,唐山市人民医院和唐山市肿瘤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韩先生的妻子曾在医院做化疗。

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屈某左侧第7、第8肋骨骨折

>>>告赢镇政府

“有合约不给钱硬整”二级法院判强拆违法

韩国表示,双方就占用承包荒坑上土地、活动房屋、所填土方数目、种植树木等补偿安置事宜未达成一致,雷庄镇政府就组织人员将其活动房屋、木料等拿走,所种植的树木铲除。他认为,镇政府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有合约不遵守,还不给钱,就给你硬整。”韩国提供了法院判决书,证实他用法律手段维权。

“今年1月份我把雷庄镇政府告上了法庭,滦州市法院5月27号判决他们强拆违法。他们上诉,9月份二审维持了原判。”

韩国认为只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诉诸法律,他也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要求依法依规,该把我们赔偿的钱赔偿我们都中了。”


>>>当地镇政府回应

“事情已经发生 让相关部门跟他去解决”

12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滦州市雷庄镇政府,一位负责人表示:“他这个事是不是又转到检察院了,我也是刚来这,还不太清楚。”

记者询问谁负责指挥强制清除,这名负责人答复称:“事情是已经发生了,因为我刚上来不长时间,对这个事不太了解,我上来还不到一个月。”

记者询问是否有补偿款,对方表示:“我不太了解这个事情,有时间再和相关部门了解,我让相关部门跟他去解决,中吧,我这正想开一个会。”

对于其所说强制清除是前任的事情,记者随即联系镇党委书记,但机主设置了电话助理,由机主小秘书代接电话。


>>>已告知解除协议

镇政府:应村委会允许进场清除财物不违法

唐山中院行政判决书显示,黄庄镇政府上诉称,韩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2021年6月村委会以告知韩国解除协议,因此7月20日韩国已经不是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涉案土地重新归属村委会,该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与村委会解决,而不是通过行政诉讼方式与镇政府解决。

此外,7月20日,镇政府进场清除场内物品对准的是村委会。此时,村委会已收回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村委会对于政府征地的行为无异议。

同时,黄庄镇政府认为其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涉案地是滦州市政府征用项目,其只是作为所在地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地事宜,所以不应认定其行为违法。

黄庄镇政府认为,本案不属于强制拆除及清除,因涉案土地已由村委会收归集体所有,其解除协议行为合理合法,韩国应自动清除场内所有财物,其拒绝清除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在此情况下,镇政府应村委会允许进场清除财物,符合法律规定。另为避免纠纷,在滦州市公证处公证下,将场内财物全部清点并放到固定地点存放。黄庄镇政府认为要求改判,驳回韩国诉讼请求。


>>>侵犯合法权益

唐山中院:强制清除行为超越职权程序违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二审法院唐山中院审理认为,被上诉人韩国系被清除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人,该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被他人强制清除,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其与被诉行政强制行为有利害关系,具备提起本案诉讼的资格,上诉人雷庄镇政府关于被上诉人主体不适格的主张不能成立。

本案中,上诉人未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亦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径行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明显超越职权。同时,上诉人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履行了《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之程序。

综上,上诉人实施的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行为,超越职权,程序违法,因该强制清除行为已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一审判决确认其行为违法并无不当,上诉人上诉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2022年9月唐山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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