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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反驳大S“未履行离婚协议”指控:过去一年付了4049万台币,不想再给具俊晔交电费

发布时间:2022-11-22 13:38:36申屠清雄来源:

导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付瞰21日,据台媒报道,大S指控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3月起(极目新闻搜索后发现,3月28日晚,大S工作室通过...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付瞰

21日,据台媒报道,大S指控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3月起(极目新闻搜索后发现,3月28日晚,大S工作室通过社交平台公布大S已与具俊晔登记结婚)不再支付她生活相关费用,至今累计欠超500万元(台币)。台媒称,大S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在中国台湾的资产将有一部分会被查封。

上午10时40分,汪小菲发布微博激烈回应,“我对孩子毫无保留,过去一年的汇款记录我都有,只是我现在不想给他们(大S及现任老公具俊晔)交电费了!”

8分钟后,汪小菲在微博放出两张记载“汪小菲家用支(出)”的excel表格,让“交电费”一事呈现在公众面前。

极目新闻记者从excel表格上时间推算,汪小菲发布的表格应该是记录了其在2021年11月—2022年11月的相关花费。汪小菲所称“过去一年为了孩子、这个家所付出的费用”包括孩子抚养费(子女两人每月分别为25万台币)、学费(儿子一次学费12.3万台币,女儿小学学费13.8万台币)、房贷(每月106万台币)、家用(备注为大S及子女日常杂费,每月15万台币—50万台币不等)、物业管理费(3个月14万台币)、子女瑞士念书租房(每月7万台币左右)、司机费甚至“电费”(松勇路豪宅每月电费),而从汪小菲给出的表格看来,1年来,汪小菲共计为以上项目支付了4049万台币的费用。

而在这条微博评论中汪小菲说,“那个家”四个亿台币,“我买的,付了2.4亿首付,每月100多万房贷我付着,全是我设计的风格,装修都是我盯着,别人(具俊晔)住就算了……换个床垫儿行吗?”

他在微博正文愤怒表示:不想再给这个家付电费了!我们是共同抚养!他们没有权利去阻止我看孩子。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网络资料后发现,汪小菲称“花4亿购买、至今仍在还房贷且“付电费”(现在不想付了)”的松勇路豪宅,位于中国台湾台北市信义区“最贵一条路”。据悉,松勇路沿路豪宅云集,该路段豪宅主人除大S外,还包括郭台铭、成龙等。据报道,汪小菲所提松勇路豪宅为2016年购买,当时买下的是顶楼及4个车位。

(图片均来自汪小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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