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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侠,为何当不了大官
发布时间:2024-03-08 16:59劳亮思来源:
张书乐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
心香一束 ,
敬大师百年诞辰。
金庸:1924年3月10日(农历二月初六)-2018年10月30日
伴随音乐会更带爽感!
超级英雄,是制服诱惑版大侠。
大侠,是一袭青衫的超级英雄。
躲在庙堂之侧、旮旯里的江湖,又何尝不是一个侠客们论剑的宇宙。
只是在江湖与宇宙里,无论英雄还是大侠,都活的不轻松。
他们背负的宿命,从来就不仅仅包含着维护正义与宇宙和平,还有许多人类的终极寓言,藏在字里行间、人物宿命里。
只是,有个终极疑问:金庸的侠、漫威的雄,咋就没有大官呢?
哪怕是韦小宝,当了大官,也要亡命天涯。
你的名字 乔峰必死VS金刚狼独活
萧峰,或许我还是更乐意称他为乔峰,算是金庸江湖的主角中,极少数一开局就神功盖世的人物,且全书不断打怪也丝毫没有升级。
与之相似的是X战警里的金刚狼,同样是一出场就技能槽全满、属性集齐。
所不同的是,比起其他X战警同事们,金刚狼尽管显得那么“战五渣”,但是每战冲锋在前,还能在被痛殴之后达成逆袭,打不死小强的属性显露无疑。
但这并非乔峰与金刚狼的关键“撞脸”,他们所有的出场意义,都在指向共同诉求——我是谁,或者说“你的名字”,尽管二人是狼属性。
寻找身世,就意味着和现在的自我断舍离。
两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达成了救赎。
乔峰被动的接受身世,那一刻,宋辽不两立的时代宿命,让他国仇家恨变得扑朔迷离。
大侠的风骨也在这一刻,脱离了丐帮帮主的光环,迸发出来,大步流星、头也不回的开启了说走就走的旅程。
寻找身世,一路尸山血海趟过去。
前一秒,割袍断义、与君痛饮;
后一秒,痛下杀手,有我无你。
乔峰成了萧峰,狼头纹身成了饿狼传说,唯独不变的是忠肝义胆。
大恶人是谁?杀杀杀!
乔峰的假想敌,甭管是义弟段誉之父,还是另一个义弟虚竹的爸爸,都可以当面痛下杀手,只要可能是大恶人。
唯独当萧远山揭下面纱,骨肉至亲不可破,杀人的乔峰,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成了放下刀的萧峰。
可谁也不敢说,乔大侠不义薄云天。
他的侠,是保黎民不涂炭的侠之大者,而非一家、一帮、一国的任侠。
无论正派邪派,他杀的磊落;无论辽国宋国,他死的慷慨。没毛病。
故,必死无疑,头狼的宿命。
金刚狼则落于下乘,他不过是偶尔主动寻找自己的名字。
依然一路杀杀杀,看不顺眼就伸出利刃。
是非对错,对于“永远健康”的金刚狼来说,没多大意义;至于他的身世,不过是他想驱除掉脑海里噩梦的寻觅。
如果梦不再来,名字并不重要。
于是乎,在金刚狼还有记忆的时候,他“恋爱了”,爱人死亡的同时,一颗子弹阻断了他的记忆,让他永远健康并孤独的活着。
顺便多谈了几次恋爱,也跟着正义的一方,拯救了几次世界。
亦正亦邪,在正确的一方是英雄。
如果做错了事,金刚狼也不介意做个枭雄。
他的雄,只为自己的喜怒哀乐而活。
故,死不了,作孤狼。
我要去哪 任我行的疯狂VS灭霸的响指
论霸气,任我行与灭霸在伯仲之间。
一个要一统江湖,任我横行,一个要给宇宙“计划生育”,神挡杀神。
有趣的是,他们的疯狂,都源自一个“女人”,东方不败和死亡女神。
只不过,前者是在任我行的诡计下,由男变“女”,用不生不死的折磨,让任我行在理智的疯狂。
后者是从死亡的“虚”变成女人的“实”后,在灭霸的追求下,用永生不灭的诅咒,让灭霸在疯狂中理智的执行着计划。
疯狂、理智,变成了任我行和灭霸的阴阳鱼。
任我行要报复,借力令狐冲、杀上黑木崖。
一招吸星大法,算不得《笑傲江湖》里的顶级神功,却总让江湖人人色变。
让天龙之中也要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的丁老怪和他那没有副作用的化功大法,也汗颜三分。
为何如此?在于他的理智,理智的令人发指。
残暴的虐杀风格,或许只是让人胆寒。
而工于心计的大局谋划与小处诡诈,则让人真的可以不寒而栗。
这是任我行的境界,远比丁春秋与洪教主的以力服众、邪毒威慑,更真实、更直切人性内心的黑暗。
他要达成什么?有没有东方不败,他都会去做。
前辈们的华山论剑、天下五绝,不过小道尔。
上一代的宝刀屠龙、武林至尊,在他看来,纯度不够。
他要灭少林、屠武当、聚歼五岳剑派,让江湖上,只有他一个人的传说。
还好,如此理智的谋划,最终,他的疯狂还是落得个“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灭霸的宇宙,比江湖大,但也大不到哪里去。
每个星球不过是一个门派,敌对的超级英雄们,不过是又一群金庸群侠。
他为爱疯狂,疯狂的理所当然。
以至于这位理智的科学家,被自己的疯狂计划洗了脑,只想用死亡献祭给所谓的爱情,用所谓科学的人口资源理论,来为他打出一个响指,做最充分的道德支撑,哪怕是邪恶的道德。
灭,无差别的消灭。
灭霸无所谓正邪,只在乎计划。
计划成立,谁都可以献祭;谁活谁灭,不过是他响指之后的俄罗斯轮盘赌。
他要去哪?
称霸宇宙或许不如他独处在一个山野小窝里来的惬意。
疯狂的代价,让他理智的成为了一个独夫民贼,等待着超级英雄们的最后审判。
当然,有爱人的诅咒护身,想死也没门!
这或许是他敢于打出响指、实现疯狂计划的唯一依仗。
为了疯狂而活着,做超级反派,要经常虐大侠与英雄,偶尔还要胜利在望时、主动爆漏洞找虐。
任我行与灭霸,都挺不容易的。
纯粹的邪 古灵精怪俏黄蓉VS桃李蛇蝎黑寡妇
最美的容颜,赐予最邪的女人,未必一定是恶。
却总让人爱的痴迷,谓之“妖女”。
俏黄蓉从少女到少妇,骨子里的邪气并没有消减,只是因为她遇到了一个对的人——郭靖。
傻傻的、憨憨的,让古灵精怪有了一个坚如磐石的依靠。
说来奇怪,娜塔莎·罗曼诺夫这个黑寡妇,也在电影里找到了一个傻傻的、憨憨的怪物(漫画里男友太多,就忽略了)。
浩克偶尔表现出来的蠢萌和暴虐,正好让这个亦正亦邪的女人,达成了中和。
结果,同样艳若桃李的俏黄蓉与黑寡妇,都把自己的邪,变成了救赎。
心如蛇蝎,用在恶上,是毒药。
用在善上,还是毒药,但能救命。
由始至终,俏黄蓉都不太在乎他人的生死,除非和自己沾亲带故。
但被傻傻的郭靖“道德绑架”之后,她所有的邪气,都用在了保境安民之上。
邪,变成了她学习《武穆遗书》最好的催化剂,更达成了良好分工:靖哥哥掌舵“兵者,国之大事”,俏黄蓉实操“兵者,诡道也!”
黑寡妇就没那么幸运了。
作为超级英雄,她充其量只是一个身手灵活的职业特工,顺便容颜不老。
在没有浩克的时候,她也早早得弃恶从善、皈依正道,作个花瓶和配角出没。
和浩克确定了恋爱后,她还是个花瓶,兼职浩克心理辅导员,而已。
当然,她也不会被浩克所“道德绑架”,因为浩克本身就没多少道德可言。
这或许是一种幸运,避免了俏黄蓉的中年危机。
所以,她的邪依然存在,明显呈现在所有人面前,没有一丝改变。
就和她曼妙的让所有男人都小激动的身材一样。
就好像她被人剥的只剩内衣、捆绑在凳子上被刑讯逼供,却依然能淡定的对着电话里催问她在哪的伙伴说:我在忙着审讯呢!
对,桃李蛇蝎的审讯模式,就是这样不拘一格。
俏黄蓉不也干过同样的套路吗!
就在小王爷杨康死的那一章里。
还是黑寡妇活的惬意点,多少为同为妖女的黄蓉同学感到——累。
英雄本色 滑头韦小宝VS铁头史塔克
花花公子从来就不是一个好头衔。
不过在韦小宝与史塔克身上,好色变成了一种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被偷偷欣赏的小缺陷。
不过是英雄本色罢了,没啥大不了。
比起水浒英雄们每日打熬力气、不近女色;
比起漫威隔壁的DC家超人与蝙蝠侠的专一;
甚至比起金庸江湖和漫威宇宙里绝大多数主角们来说,
这两货的好色之心,都直接摆在嘴脸与行动上。
于是,他们比起“侠之大者”和“制服诱惑”们,具有了更有亲和力的群众基础。
世人皆好色、为何英雄们就不能本色出演呢?
这两位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武功高强的大侠群体和能量奇大的超级英雄中,他们依然还是普通人。
韦小宝靠的是一张嘴(运),油嘴滑舌纵横四海。
斯塔克凭的是一身皮(钱),技术碾压驰骋宇宙。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韦小宝最让人羡慕的是他的七美在侧。
而且一旦定情完成,倒也不再当那种“不知妻(七)美”的浪荡子了。
同样的状况发生在斯塔克身上,他一出场就是标配版的花花公子。
浮华浪子的状态毫不掩饰,见到美女就迈不开步、总要奋不顾身黏上去,直到和“小辣椒”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也收心了。
请注意,两者的英雄本色,其实还有个真正关键的节点,即不管他们身边美女如过江之鲫,但他们都有一个唯一,唯一能托付性命的红颜,没有之一。
于韦小宝而言,他自言或许大难来时,六美都可能会走,唯有双儿不会。
甚至于经历生死后、得见双儿,要“一把将她抱住,叫道:‘好双儿,这可想死我了。’一颗心欢喜得犹似要炸开来一般,刹时之间,连阿珂也忘在脑后了。”
至于斯塔克,这个唯一也就只有小辣椒做得了。
甚至可以说,双儿和小辣椒,才是让两位公子完成从英雄本色到浪子回头的关键人物。
为何会如此?身份很关键。
双儿是庄三少奶奶送给韦小宝的丫鬟,几乎对于韦小宝的一切,都无条件包容与理解。
小辣椒呢?作为史塔克先生的秘书兼私人助理。
第一部《钢铁侠》里她有一句很个性的出场介绍:“我会做史塔克先生要求的任何事,也包括处理他晚上用过留下的垃圾。”她说这话时,面前是刚和史塔克一夜风流的性感女郎。
还是一个贴身丫鬟的角色,尽管更加知性和有主见。
于是乎,两位侍女最终以自己的“无私”,达成了对霸道总裁的逆袭,成为了他们可以为之付出生命、交托后背的女人,依然还是没有之一。
或许,这也是对花花公子的另外一层解释:
花心可以是流氓,比如鲁提辖打死的镇关西;
可以是衙内,就象《雷雨》中的周朴园、周萍父子;
还可以是叛逆的公子哥,如周冲;
而对丫鬟没有始乱终弃,才是公子。
至于之前和同时,有什么花花事迹,反而被无视了。
或许,金庸与斯坦·李两个人的内心深处,对于这样霸道总裁设定,也是认同加肯定的,只是不说罢了。
丫鬟嘛,在两个大男人心中,大有通房大丫鬟就该收房,才是公子本色的古典男性社会设定。
至于,张无忌这个对“丫鬟”小昭,没有走到关键一步的家伙,就该备受折腾才对。
庙堂江湖 打手张召重VS士兵美国队长
张召重算不得金庸江湖里的名人,武当派的三弟子,绰号火手判官,官居御林军骁骑营佐领。
比韦小宝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当然比衡山派刘正风花钱买的参将头衔,还是要高不少。
但甭管多高,这个武功一开始很有点看头的家伙,作为一个当然的反派,在朝堂之上的人设就两字——打手。
这几乎是处江湖之远的角色,无论多么心忧天下,在庙堂之高上的唯一定位。除了打手,还能做甚?
领军如福康安,就算人家战五渣,派个百人队也能轻松灭了盖世豪侠。
郭靖那种“右军元帅”的职务,更多是享受了“金刀驸马”的职级而来,其他江湖人羡慕不来。
鸠摩智和金轮法王那种国师兼打手,才是江湖好汉中职级+职务的顶配。
就算是标配版,张召重这种款式,其实江湖上很稀少。算来,比如说李自成身边的“胡苗范田”四大护卫。
美国队长也是同样的标配版,Captain America的名字,暴露了他的职务,小小的陆军上尉。
如果他真醉心于官场,倒是可以去美国海军,那里的Captain是上校军衔,高出陆军真正一个大级别。
同样为国为民,荣誉等身,堪称漫威中的带头大哥,充其量还是个打手。
当然,也可以叫做保镖。
制服虽不是黑色,但都是面无表情、舍身挡子弹的那款。
除此之外呢?朝堂之上岂容此等“宵小”喧哗。
不过就是拒签了以“复联按照政府的要求来行动”为核心的管控协议,耍了个小个性。
结果,美国队长悲剧了,立刻被拉了黑名单、各种围追堵截,连标志性的振金盾牌都“没了”,只能躲到瓦坎达,换了套制服,蓄须以明志了。
庙堂与江湖,就是如此这般不兼容,哪怕打上“为国为民”的烙印,想从江湖洗底,到庙堂寄居,也是枉然。
无怪乎,金大侠笔下有韬略、野心的人物,至多也就是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偶尔有个把玩“反清复明”的,还要被自家人给暗算了。
或许,这才是侠客们、英雄们最强的代入感和沧桑感,也是普通人们喜欢他们的关键:
无论何时何地何种身份,都可以效仿、参照和膜拜,因为没有了庙堂那个高门槛,江湖和宇宙一抬脚就似乎能踏进去。
这才是普通人,尤其是武侠、美漫的硬核粉丝们,最喜欢也最有代入感的侠客与英雄,也是金庸、斯坦·李笔下,真正让每一个人能有感而爱的关键所在。
一个人人都能读懂的建立在江湖与宇宙中的终极三问:从哪来、到哪去,我是谁。
真变成隔壁的超人那样无所不能、小李飞刀式例无虚发,
搞成动不动万人敌的关张赵马黄这种朝堂高手,
化身蝙蝠侠那种名正言顺的义警和实际“市长”,就生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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