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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过境货物如何申报(过境货物)

发布时间:2022-07-04 11:51:48梅叶若来源:

导读大家好,小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过境货物如何申报,过境货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过境货物是指从海外运出,在中国...

大家好,小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过境货物如何申报,过境货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过境货物是指从海外运出,在中国通过陆路运输,并继续运往海外的货物。过境货物的范围包括:1。允许与中国签署《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过境货物,或与中国签署《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过境货物,根据相关协定过境;2.未同中国签订上述协定的过境货物,应经国家经济贸易和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进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下列货物禁止过境:1。来自或者运往中国停止或者禁止贸易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货物;2.各种武器、弹药、爆炸物和弹药(通过军事手段运输的除外);3.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剂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4.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和物品。

转运货物

1.什么是「转运货物」?答:是指从境外启运,经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成运输工具,而不是由我国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2.外国货转船需要什么条件?答:进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办理转运手续;1.2.有转运或联运提单的进口舱单注明是转运货物;3.进出口货物用普通提单,但4。错卸的进出口货物在装卸前向海关申报;5.运输工具管理者提供真实的证明;5.因特殊情况转船申请经海关批准的。3.转运货物的监管转运货物的监管: (一)向海关申报转运货物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持有已在运输工具的舱单或者运单上注明为转运货物的联运或者联运交货单证。(2)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出境地海关同时办理进出境报关手续,即先进行出口申报,并在报关单上注明为转运货物,再办理进口申报手续。在进口报关单上注明集装箱号、封识号和出口报关单号,最后在出口报关单上填写进口报关单号。(三)过境货物是指从进境时至出境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的货物。一般海关不会进行检查或只检查外观,但海关保留检查权。监管职责的具体划分:由进境地海关负责监管货物,直至货物离开进境地海关监管的港口(即直至货物离开进境地港区);出境海关负责货物从进境口岸海关监管的口岸出境到最终出境。(四)货物从进境地海关运往出境地海关,必须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过境车辆运输。(五)申报转运货物属于国家严格禁止进口的重点敏感货物或者散装货物的,必须由进境地海关押运至出境地海关。(六)进出境地海关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转关货物,实行台帐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已办理出口申报手续的,不予通关。如果他们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赶上装运进度,可以修改下一个装运进度。(七)转运货物必须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并复运出境。如逾期,海关将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收回并出售。(八)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海关上述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转运货物的报关手续(一)装载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当在进口舱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启运地和到达地,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二)经海关批准申报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更换运输工具;(三)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5.国际转运货物出境申报(1)国际转运货物出境前,船务代理公司根据出境船名、航次填写《外国货物转运准单》一式两份(见附件),提供《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一式两份(见附件);(2)主管海关将《外国货物转运准单》、《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与进境国际转运货物留存舱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外国货物转运准单》、《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上加盖“国际转运放行章”;(3) 《外国货物转运准单》由海关留存,《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由船务代理公司交至码头专用堆场,由海关审核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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