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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听 | 85岁老人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不要靠舆情推进问题解决

发布时间:2023-03-08 17:25:05关逸鸿来源:

导读 评论员 邱延波又见“证明你妈是你妈”!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他85周岁的奶奶因办理居住证,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一份证明...

评论员 邱延波

又见“证明你妈是你妈”!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他85周岁的奶奶因办理居住证,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奶奶是姑姑的妈妈”。他的叔叔自2月初开始,在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西三条街派出所、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地来回奔波, 20多天解决不了问题。派出所称,由于历史原因,查找不到以前户籍档案。

证明“你妈是你妈”,这个看似荒谬的证明在近日再次出现,让人意想不到。

多年以前,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从中央到地方的多个部门,施行“减证便民”措施,减少群众自证身份的难题。2016年,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其中关于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一项要求: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按照这个《意见》,舒先生的奶奶与姑姑要证明是母女关系,应该到奶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但问题在于,他姑姑的户籍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迁出去了,他的奶奶现在的户口本上只有舒先生的叔叔和他叔叔的儿子,没有舒先生的姑姑。而再往上找以前的历史户籍档案,派出所称,由于历史原因,曾经相关的历史户籍档案已经缺失。派出所因此按照规定,不能开具证明。

舒先生的奶奶在85岁高龄,还要证明自己与女儿的关系。一头白发的老人写证明“你妈是你妈”式的材料,让人动容。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何让一个死规定为难一个85岁的老人?更何况,派出所所说的历史问题,也不是老人的错误造成的。

便民不是写在纸上的。像这种证明,如果派出所民警本着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派出所完全可以实地走访调查,来证明老人与女儿的关系。

这个事件被媒体报道后,网上引起热议。当地立即特事特办,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领导、户籍科负责人和西三条街派出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深入调查走访,在25日晚上六七点钟,西三条街派出所开具了能够证明母女关系的证明文件。至此,事情完美解决。

试想,如果当地派出所能在一开始就这样做,就完全避免了让群众跑来跑去而解决不了问题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还赢得了积极主动为百姓解决困难的美名。如果总是等事情报道之后引发热议,引起舆情,再去解决,只能让工作被动。靠舆情推进问题解决,这种被动工作的思维,早该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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