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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提案: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由政府负责解决

发布时间:2023-02-24 15:02:29乔薇薇来源:

导读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提案: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由政府负责解决) ...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提案: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由政府负责解决)

@中国经济周刊消息,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由政府负责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提案: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由政府负责解决

示意图

朱列玉认为,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中国老龄社会的快速发展,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也逐渐进入高峰期。各级党委、政府对养老问题高度重视,但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没有形成完整独立的政策体系,没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各地执行制度规定不规范、不统一。在调研中发现的部分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失独、失偶、失能半失能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触目惊心,一些社会救助、临时性帮扶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现实生活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朱列玉提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养老制度下完整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体系。独生子女家庭是中国特定发展阶段独有的历史产物。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整套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防止和克服零敲碎打的社会救助、临时性帮扶的思想观念和短期行为,设置专门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加强预研预判,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担负起党委、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尽快建立政府主导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有比较多的特殊性,特别是在失独、失偶、失能半失能人群逐渐增多的情况下,独生子女既要养育2-3个孩子,还要承担繁重的工作和生活压力,给予其一些假期、经济补偿等措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加上子女和老人大多不在一起居住,生病住院时找家属签字都困难。目前实行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设立的养老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味太浓,公益性不足,政府作用发挥不强。经多年调研和认真分析认为,建立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最根本性措施之一。要在法治化条件下,政府投入真金白银,根据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数质量情况变化,合理加大投入,形成长效机制,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市场化运作,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三是抓紧建立政府部门管理下的爱老助老制度。我国独生子女家庭绝大多数是公职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有比较健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和工会组织,退休后到70岁的10年间,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普遍有比较高的互助养老意愿和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助老爱心银行制度,编制科学的助老爱老项目,建立完善的登统计和审核规范,广泛宣传发动,严谨有序组织,像银行存取款一样,可信可存可取方便。

延伸阅读:

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答案来了!

母亲突然去世,

父亲早已失智,

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

上海女子宋颖不得不

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相关消息近日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对独生子女继承权的关注!

详情戳链接:母亲去世、父亲失智,上海一独生女把“自己”告上法庭

对于此事,

有不少网友表示了不解,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

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

为何会变得如此复杂?



独生子女难道还不能

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

以下的几种情形,

就属于独生子女

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形。

赶快和法报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你因为工作忙,又要照顾你的小家,顾不上照顾父母,结果,父母把时常照顾他们的隔壁小王视若亲生,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王,并签署了遗赠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温馨提示:受遗赠人和继承人在权利上不同的一点在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而继承人只要没有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02

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前时期,通常爷爷奶奶辈的人往往不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会造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父亲不幸过世留下两套房产,而爷爷奶奶健在,那么继承开始前,母亲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首先分得一半房产然后再参与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作为遗产的一套房产,分为4等分,通常母亲1/4,你1/4,爷爷1/4,奶奶1/4。爷爷奶奶各分得的1/4,在他们过世后,将作为他们的遗产部分进行继承,此时你的姑姑、叔叔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03

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就算再婚后没有生下孩子,你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再婚的定义是双方依法领取结婚证,目前我国已经不再认可所谓的事实婚姻,所以如果是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则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04

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假如父母过世未留遗嘱,而身为独生子女的你已结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大部分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你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

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父母过世时留下遗嘱特别约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的内容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遗嘱很重要!

遗嘱很重要!

遗嘱很重要!

不少网友认为,

父母都健在的时候提遗嘱的问题,

好像是有预谋地占有父母的财产,

所以选择闭口不谈。


这种观念已经out啦!

目前遗嘱类型有很多,

立遗嘱也逐渐成为当下主流。

接下来,

法报君还将带来

有关遗嘱方面的普法帖,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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