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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那天,他等来了久未谋面的女儿

发布时间:2022-12-04 16:57:28平昌安来源:

导读今天,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监狱,是最需要法治的地方,服刑人员也是最需要法治的人。在上海市南汇监狱...

今天,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监狱,是最需要法治的地方,服刑人员也是最需要法治的人。在上海市南汇监狱,上海唯一一所集中关押老病残服刑人员的功能型监狱里,老病残服刑人员普遍心理脆弱,体质虚弱,改造动力较差,是什么支撑起这样一群没有未来的人等到未来?

图说:青年讲师团民警王震宇在给服刑人员授课。南汇监狱供图

南汇监狱每年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通过监狱讲师团,组织开展普法教育系列活动,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王震宇是上海市南汇监狱青年讲师团的牵头人。他告诉记者,青年讲师团是南汇监狱为青年民警迅速成长搭建的平台,从青年民警中选拔专业人才组建而成,他们大多在一线从事监管改造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教师。作为一个教研团队,讲师团每季度都会召开教学研讨会,讲师们轮流走上讲台交流授课经验,为服刑人员精心准备每一节课。通过课程进一步强化服刑人员身份意识、认罪悔罪意识,增进对法律的敬畏感。难改对象的转变

服刑人员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余年。同时他还是一名难改对象,此类罪犯中的大部分人犯罪恶习积淀较深,有的还是多次入狱。

有一次在听完王警官讲授的《宪法》课后,刘某找到了他,询问女儿对他还有赡养义务吗?王震宇了解到,刘某入狱前离异,女儿归前妻抚养。刘某服刑期间,其家属对他不闻不问,没有探望,没有信件电话来往,更没有经济接济。随着刑满释放日期的接近,年逾花甲的刘某对回归社会之路充满担心和迷茫。《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王震宇告诉刘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同时《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王震宇普完法后,建议刘某写封信给其女儿,主动与家人取得联系,刘某把改造情况和对家人的思念之情及忏悔之意一并“打包”装进信封,遥寄高墙之外。家信带去的不仅仅是对家人的思念,更是踏实改造的动力。

王震宇认为,家庭关系调适中,对服刑人员的心理辅导很重要。要通过耐心沟通,让服刑人员增强悔罪意识,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给家人、被害人带来的伤害。鼓励服刑人员主动与家人修复关系。服刑人员的家人或许本以为看不到狱中亲人改邪归正的希望,但服刑人员的主动悔罪会增添家人的信心,而亲情带来的温暖又能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此后,王震宇还联系刘某户籍地所在司法所,做好亲属思想工作和刑释衔接工作。刘某刑满释放那一天,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在监狱门口迎接他的竟然是久未谋面的女儿。

我也可以和普通人一样学习法律吗?作为青年讲师团的一员,王震宇深知自己一定要对法律文本有充分和全面的解读。服刑人员往往最关心法律条款中哪些与自己有关。因此,讲师在授课过程中一定要有重点、有选择,并且要把条文解释得通俗易懂。

在一次宪法教育课后,90后服刑人员赵某找到了王震宇,表示自己因为听课后,产生了想学习法律的念头。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入狱,当初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才迷失了方向,走上犯罪道路。同时,他也向王警官道出了内心的顾虑,由于赵某是一位癫痫患者,他很担心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和普通人一样参加学习。王震宇告诉他,《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还协助他报名参加了上海开放大学的法律事务大专班。

后来,赵某在一次周记中这样写道:“接受教育和学习,会提升我们生命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自己,充实生命,活得出彩。受教育,也是一个人在现实社会中的安身立命之本。感谢警官的关心和教育,通过法律事务大专班的学习,我学法知法懂法,养成了遵纪守法意识,为今后踏入社会打下了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曾说过:刑法既要惩罚犯罪人又要保护犯罪人。针对老病残服刑人员特点开展教育,强化他们接受教育的理念,使其认识到接受教育是争取自身素质与社会化同步的必由之路,更是适应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自2019年以来,南汇监狱讲师团每年授课的课时约50次,民警们的职业价值追求就是“把大墙内的人改造好,让大墙外的人生活好”。监狱讲师团将继续把智慧、精力倾注于岗位事业,以专业素养实现职业价值追求,彰显改造和挽救的本质职能。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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