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精选知识 >正文

居民纳税人预扣预缴税款时,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2-09-04 01:13:59吕娟群来源:

导读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居民纳税人预扣预缴税款时,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错误。2、判...

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居民纳税人预扣预缴税款时,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错误。

2、判断居民纳税人有两个标准,只要具备其一,就可以成为居民纳税人,而不是两个标准同时具备。

3、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6、     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7、”所谓“户籍 ”,就是人们通常所就的户口,我国公民通常是有户口的。

8、在我国有住所的,一般被判定为居民纳税人。

9、   常驻我国的外籍个人,虽因领取了长期居留证、暂居证等而纳入我国户籍管理范围,但由于其家庭或经济利益关系不在中国,所以不属于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10、 所谓“习惯性居住”,通常理解为个人右一地完成工作任务 、一件事项或滞留一段时间后,必然要返回该居住,这些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那么,中国就是该人的习惯性居住。

11、   例如,某个人为我驻外 大使馆秘书,任期4年。

12、赴任前,他在中国办理了户口吊销手续,属于在中国没有 户籍的人,且居住在外国,但由于其家庭或经济利益仍在中国,习惯性居住地也在中国,任期届满后,必然要回到中国居住,因此,他虽因公离境,他仍是中国的居 民纳税义务人,在4年任期里取得的境内、外所得应当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3、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居住满一年的人人。

14、     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15、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日数。

16、  5。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