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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发布时间:2022-08-11 03:09:42宰君桂来源:

导读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赔...

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赔说来回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2、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3、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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