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今日快讯 >正文

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希斌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3-01-13 13:37:06文星洁来源:

导读 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12日通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
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12日通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称,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方同时起诉指控称,宋希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宋希斌生于1963年4月,山东蓬莱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他于2005年11月出任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2022年9月,官方通报宋希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大搞迷信活动”“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等,还被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完)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