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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陈洎《自书诗》残卷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17 15:35:19嵇明腾来源:

导读宋代陈洎《自书诗》卷为宋人孤本,曾为清宫旧藏,溥仪携出宫后遭到撕毁。目前仅余诗稿残卷和颜复残跋,均藏故宫博物院,另有司马光《天圣帖...

宋代陈洎《自书诗》卷为宋人孤本,曾为清宫旧藏,溥仪携出宫后遭到撕毁。目前仅余诗稿残卷和颜复残跋,均藏故宫博物院,另有司马光《天圣帖》和苏轼《陈吏部诗稿》,原为此卷题跋,在入清宫前就被分拆,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其余部分不知去向。本文联系此残卷、残跋,就诸家所见版本之分歧、历代著录之变化及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并结合乌台诗案的背景,对该卷涉及的历史问题加以探讨。

〔图一〕 宋陈洎 《自书诗》 残卷 故宫博物院藏

宋陈洎《自书诗》残卷,现藏故宫博物院,为清宫旧藏,1964年收购于荣宝斋〔图一〕。该卷流出清宫后遭到破坏,目前诗稿仅余大半部分。卷首被撕毁,第一行诗题不全,仅余“郭店马上回寄”数字,“郭”“寄”二字亦残损。第二行“入长”以下残损。此诗后,又录失题五古一首(“呼树止陵阳”),其后依次为《过项羽庙》《寄宝臣寺丞》《兰溪闲居》《开元寺凌虚阁对雪寄解唐卿》《雉媒》《还刘处士先令公功名录》《读刘蕡策》《谢人惠三峰朱柿》《过田文墓》《对雪寄崔仲裕》《南齐》《湖上逢渔者》诗,《湖上逢渔者》诗第二行仅余“醉天幕缓歌缨”六字,“歌”“缨”二字残,其后部分亦被撕毁。
陈洎,字亚之,彭城人,官至三司盐铁副使。其生平不详于史传,据诗稿卷后李埴跋、《续资治通鉴长编》及宋人文集等文献,可大致勾勒出陈洎的生平梗概。陈洎曾任开封府功曹参军,由太常博士知虢州,宝元至庆历初,先后任屯田员外郎、殿中侍御史,升侍御史,出漕京西、淮南、京东。庆历五年转吏部外郎,加直史馆,改使监梓路。庆历六年为度支副使,知濠州,转盐铁副使。皇祐元年巡河,还卒。陈洎孙陈师仲,字传道;又陈师道,字履常、无己,号后山居士,为“苏门六学士”之一,江西诗派代表诗人。从诸家题跋来看,陈氏兄弟于熙宁、元祐间持祖父诗稿遍谒诸公,二人与此卷关系密切。

〔图二〕 宋司马光 《天圣帖》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采自《故宫历代法书全集》(十二),台北故宫博物院,1977年,第86-87页

该卷曾经《寓意编》《珊瑚木难》卷三、《孙氏书画钞》卷一、《赵氏铁网珊瑚》卷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九、《大观录》卷三、《平生壮观》卷二及《石渠宝笈初编》卷三等著录。据以上书载,诗稿除《离郭店马上回寄乡知》至《湖上逢渔者》外,还有《秋日端居》《读子虚赋》二首,共十六首诗作,并宋颜复、郑穆、张徽、司马光、孙觉、林希、苏轼、苏辙、徐积、钱世雄、李埴、任希夷等跋。据《平生壮观》《石渠宝笈》著录,此卷还曾有明文徵明、王穉登跋。今除苏轼、司马光二跋存世外〔图二,图三〕,故宫博物院还藏有颜复跋残片,其诸宋、明人诸跋皆不知去向。

〔图三〕 宋苏轼 《跋陈吏部诗稿》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采自《故宫历代法书全集》(十一),台北故宫博物院,1977年,第68-69页

此卷徐邦达先生鉴定为“北宋名人墨迹,孤本,珍乙”,在《重订清故宫旧藏书画录》中称:“真迹,残缺后段,上。”《清宫流散书画损毁摭拾》中亦提及此卷:“宋陈洎《自书诗》卷(孤本),宋人题跋甚多,《石渠宝笈初编》著录。故宫收得时已被撕去最末之诗一首,及前首诗的末一行,又第一行至第三行亦损数字。又另获颜复残跋一段。”在《古书画过眼要录》中,也对苏轼、司马光二跋与此卷的关系做了探讨。除此之外,丁政《碑帖书画与诗歌文献研究》、韦娟《陈洎〈陈副使诗〉考辨——〈四库全书总目〉补正一则》等,从辑佚、校勘等文献学角度对此卷作者的生平、各本同异、著录等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本文拟进一步联系文物,对作品面貌及所涉及的历史背景和鉴藏问题予以探讨。
一 传世陈洎《自书诗稿》残卷、颜复残跋面貌及相关问题
(一)残卷稿本特征及卷首割配

〔图四〕 陈洎 《自书诗稿》 卷 (局部)

从传世陈洎诗稿残卷面貌来看,此卷用笔草草,多有涂改之处,且多处并非错抄,而是修改润色〔图四〕。如第二首第三行原写作“雀本非神异,莺须愧彩章”,作者涂掉“本”“神”“须”字,改为“神雀非灵异,流莺愧彩章”。又如《还刘处士先令公功名录》第四行,原写作“枉教生不遇明君”,作者又将“枉教”涂掉,改为“可惜生不遇明君”。《对雪寄崔仲裕》题下注原为“在蓝田时闻崔在酒舍”,作者涂掉“时”字,又在题注最上方添一“时”字,变为“时在蓝田闻崔在酒舍”。此外,诗题也多有修改。如《还刘处士先令公功名录》,原作《读刘令公功名录》,后将“读刘”二字勾去,在上方添书“还刘处士先”五字。又如《谢人惠三峰朱柿子》,将“子”勾去。这类修改润色,从传世司马光《资治通鉴稿》、刘汉弼《曾巩谥议稿》等书稿中都可以找到近似之处,这恰是稿本的特征。

〔图五〕 《诗稿》 卷起首部分

此卷起首部分〔图五〕存在拆配痕迹。“呼树止陵阳”一诗无诗题,沿第一行右边被割去,其割配痕迹从底部“师仲”圆印半印可以看出。右接纸亦被割去大部分,仅余一窄条。后又接《离郭店马上回寄乡知》一诗,乃是写在另一纸上,纸幅较宽。据此,装裱者应是割掉了“呼树”一诗诗题,将另一纸上所书《离郭》诗拼配于卷首。
与此诗稿卷相关的最早记载为南宋陈思所编《两宋名贤小集》,卷八“陈副使稿”云:
陈洎字亚之,彭城人。曾知怀州审刑院,宝元间为屯田外郎。庆历五年,转吏部外郎加直史馆,迁度支副使,寻调盐铁。皇祐元年,以副使行河,还卒。其孙师仲、师道藏其手书遗诗,尝出以示,一时名公如林希、司马光、孙觉、苏轼、苏辙、徐积、钱世雄、任希夷、李埴俱有跋语,极为推重。
并收录自《离郭店马上回寄乡知》至《读子虚赋》诗十六首,内容与诗稿卷和明清著录基本相同。而其中第二首诗题为《黄鹄》,说明在陈思时,此篇尚有诗题,应是一幅完整的诗稿。
而至明代朱存理《珊瑚木难》及以后的明清著录,都不见第二篇诗题,说明割配发生在陈思著录以后,明代诸家著录以前。
从《离郭》一诗书法来看,其字形较后纸陈洎诗稿所书为大,笔画亦粗重,体现出不同的书法特点。并且诗稿中其他诗多有修改润色之迹,而此诗则无,说明有可能是后人抄录并补配上去的。至于为何发生这样的割配,尚不得而知。
(二)印鉴问题
据《石渠宝笈》所载,此卷上有“师仲”印四枚。从存世诗稿卷来看,卷上确有四处“师仲”圆印(一为半印),分别钤在“呼树”一诗下方(半印)及卷中三处接缝处下方。此或为陈师仲所钤。
卷上还有白文“韩氏之印”。据《石渠宝笈》记载,该卷本幅有“韩氏之印”五枚。但现存诗稿残卷仅有四印,分别钤在《离郭》诗尾、《黄鹄》诗中、《蓝溪》诗中和《雉媒》诗尾。《石渠》又载颜复跋前、郑穆跋后、孙觉题前、苏辙题前、徐积题前及钱世雄题前,皆有“韩氏之印”。从司马光《天圣帖》、苏轼《跋陈吏部诗稿》及颜复残跋来看,幅前也均有此印。该印较少见于传世书画,顾复认为此印是出自韩侂胄,理由是:
李埴题以前有韩氏图书,惟任希夷一跋无之,为韩侂胄收藏,希夷参政在侂胄罢相之后。
但仅凭任希夷跋无此印,不能充分说明此卷是韩侂胄的收藏。文献和传世文物中也没有关于韩侂胄曾收藏此卷及相关印鉴的记载。南宋《中兴馆阁续录》著录《群玉堂法帖》十卷目录,其中无陈洎《自书诗稿》。据周密《云烟过眼录》,韩侂胄曾藏米芾帖十二册,有“阅古珍玩”大印,智永真草《千文》后也有“永兴节度使印”和“韩侂胄印”。今故宫博物院藏宋拓《群玉堂帖》收录佚名《唯识论注》后有白文“韩侂胄印”、朱文“阅古审定法书之印”“永兴军节度使印”,诸印皆未显示韩侂胄与“韩氏之印”的相关性。因此,目前并无充分证据说明“韩氏之印”为韩侂胄所有。
从“师仲”“韩氏之印”的位置,也可以发现卷首割配的一些问题。此卷“师仲”印均钤在接缝处,“呼树”一行下方“师仲”印为半印,说明该诗诗题及以前部分应是沿接纸处裁掉。而《离郭》诗裁割处紧贴末行,十分局促,是否因诗后有其他内容,故必须裁去,尚不得而知。《离郭》诗一纸上仍有“韩氏之印”,这说明“韩氏之印”应是割配后所钤,时间也应在陈思以后,故而不应是韩侂胄印。
陈洎非著名书家。吴升云:“此卷纸本书法严整,方棱劲峭,与司马文正同一结构。”从作品看显然过誉,结构更与司马光无关。顾复则评:“予观亚之诗稿,盖因诸题跋而得名传者也。亚之功名不显,诗亦无多,字不入格,乃为后山之祖,故存留手泽,持示诸公,俾诸公诵读之,赞叹之,题跋之,七百年来尚在人间而不磨灭。呜呼!人可无后乎哉?亚之为后山之祖,无书名,书亦平平,但其品行诗词为诸贤所仰止耳。”从书法论,顾氏所评是比较公允的。
(三)颜复残跋相关情况

〔图六〕 颜复跋陈洎 《自书诗稿》 卷残片 故宫博物院藏

陈洎《诗稿》诸跋,除苏轼、司马光跋尚存世外,还有藏于故宫博物院的一段颜复残跋,此跋较少为人所知〔图六〕。跋文共十一行,从“陈公亚之三十丈”始,至第十行行首残,第十一行仅余“义失张莫”四字。本幅右下方钤有“之印”半印,应为“韩氏之印”半边。徐邦达先生文章中提及的颜复残跋,即为此跋。
颜复(1034-1090)字长道,彭城人,颜回四十八世孙。嘉祐六年(1061)进士,知永宁县。熙宁中为国子直讲,因讥刺新政触怒王安石而罢官还乡。元丰二年因乌台诗案牵连,遭到处罚。元祐初召为太常博士,迁礼部员外郎兼崇政殿说书,进起居舍人兼侍讲,转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国子监祭酒。元祐五年卒。与苏轼、王鞏等皆有交谊。颜复书法不见于墨迹和刻帖当中,此跋应具有孤本价值。颜复非宋代一流书家,其书法用笔方拙,近于司马光,由此可窥见宋代文人书法的一种面貌。
此残跋内容与明清著录吻合。前有“韩氏之印”半边,印色、印文形态都与诗稿及司马光、苏轼二跋上钤印一致。钤印位置在题跋前部,也符合《石渠》著录。此跋在诗稿和司马光、苏轼二跋基础上,进一步为此卷及题跋残片的缀合、面貌的完整提供了重要补充。
二 陈洎诗集、诗稿的流传与变化
陈洎诗稿有手书及抄本多种,篇目约二十篇上下不等。又据宋人记载,其后人曾纂集二十卷陈洎全集,惜已不传。此卷陈洎《自书诗稿》在流传过程中,也不断发生变化,以下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陈洎诗稿与全集
明清著录及传世至今的陈洎诗稿卷均录诗十六篇。而从各家题跋内容来看,诸公所看到的并非都是陈洎手书,也夹杂抄本。司马光在跋中提到此稿为陈洎手书;苏轼跋则云“公之孙师仲录公之诗廿五篇以示轼”,则其所见为陈师仲的抄录本。而诸家所见之本在篇目上也存在分歧。苏轼跋称所见为二十五篇,颜复跋则称二十二篇,且颜跋中提到《借宅》《赠无已师》二诗,为传世诗稿卷所无。据此可以推知,诸公所见的诗稿,应存在一个手稿和多个抄本的可能。《石渠宝笈》考证称:“按诗止十六首,而颜复跋谓二十二篇,其六篇盖与(于)文徵明书记,皆为鬻书人割去也。”实不确。陈洎诗稿入清内府前,苏轼跋已被拆分,考证者无从比较苏跋与颜跋所记的差异,故而不知诸家所见的诗稿实有所不同。
目前各类辑稿收录的陈洎诗,皆为一卷本,篇目或有差异,总体而言基本从《两宋名贤小集》中来,不脱十六篇之梗概。而在诸跋及文献著录之外,宋代李廌的《陈省副集序》为厘清陈洎诗稿及诗集的关系提供了重要资料。李廌为苏门六学士之一,与陈洎之孙往来交厚。在《序》中,李廌对陈洎的生平功绩作了评说,并对其诗文予以很高评价,而在此基础上,李廌特别提到他所见陈洎遗稿和全集:
廌生世晚,不得从公游,然与公之孙师仲、师道友善,尝获见公遗稿,乃世所谓铁盐府君之诗者也。才二十一篇而已,常以不多见为恨。今公之外孙巩、大夫程因显忠以全集示廌,古律诗凡百九十首,杂文一百四十六篇,列为二十卷,曰:“吾家父子集而录之,虽残编断简,殆无遗矣。至巩将誊数十本传于人间。昔紫微颜舍人长道为序于前,敢以后序诿吾子。”廌曰:“文之有前后,如服之有冠履,车之有盖軨,不可不慎。今无以过举乎?”因曰:“君从事于文久,且辱与两外兄游,可无辞。”故陈三不朽之说,庶几托名于无穷,亦所荣也。
由此可知,陈氏兄弟向李廌出示过祖父遗稿,且为二十一篇本,这又与存世陈洎诗稿卷及诸家跋所提及各本不同,是另一个本子。而更重要的是,李廌在《序》中提到陈洎的外孙巩和程因辑录并出于了陈洎全集,集共二十卷,其中包括一百九十首诗、一百四十六篇文。《序》中又提到,巩请颜复为陈洎集作前序,请李廌作后序,乃成此篇。今陈洎《诗稿卷》后颜复跋内容,仅是就此稿而言,并未提到全集,则颜复所作前序应为另一篇,且时间应在题跋之后。清李盛铎光绪三十年抄本《陈副使遗稿》(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将颜复跋系于前序,实不确。李廌提到的由陈洎外孙巩誊抄的全集二十卷,不见于任何文献著录,大约不久之后就散佚不传了。唯诗稿流传后世,被后人辑录并作为文献留存。
(二)陈洎《诗稿卷》的著录与流传
此卷诗稿明清著录书多有记载,从各家著录展现出的异同,可以看出此卷在明清流传中的一些问题。
明代对此卷著录较早者为都穆《寓意编》和朱存理《珊瑚木难》。二人时代相近。《寓意编》记载较略,云:“宋陈亚之《自书诗》一卷。亚之后山祖,司马公、苏氏兄弟跋,王廷槐藏。”《珊瑚木难》所记则较详,卷三“宋陈亚之诗”著录诗稿全文及颜复等十二家跋。在该卷入清内府之前,明清各家著录诗稿及宋诸家题跋内容,除顺序有所差次之外,基本没有差异。
此卷在流传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文徵明跋的存而复失。顾复《平生壮观》即记载此卷后:“文徵明作诸公传又跋。文书为人窃去,王穉登代书,穉登跋出。”文徵明跋对宋代题跋诸家的生平事迹进行详细考证,赖王穉登抄录内容得以保存。王穉登跋又云:
亚之先生诗草,四十年前余尝见黄翁懋父家,文太史疏诸跋者,爵里姓名宛然在也。是时余方弱冠,已叹先生博雅为不可及。去岁见于曹重父斋头,陈诗及诸公跋皆无恙,独文翁此书已乌有。后乃知鬻书者割以归他人,重父购之不可得,其疏,俾余缮写缀卷尾。余书拙且恶,岂堪代先生捉刀,独谓先生疏诸公行事,非贮《宋史》在腹中者不能,五车三箧无以过此,而犹欲俟博雅君子谦尊而光,宁可及哉?今世鲰生,目睹邱坟未盈卷,便沾沾自夸行秘书,读此能无污下及踝?己亥七夕前三日,王穉登书。
己亥为万历二十七年(1599),王穉登云四十年前在黄懋父家见此卷,即嘉靖三十八年(1559),时王穉登二十五岁。王称当时文徵明跋尚存。至万历二十六年(1598)在曹重父处重见此卷,陈洎诗及诸公跋仍在,文跋则已佚去。推测文跋被拆去,应在嘉靖三十八年至万历二十六年间。
顾复以前诸家均未著录文跋。都穆、朱存理时代较早,可能当时文徵明尚未题跋。赵琦美与王穉登时代相近而稍晚,《赵氏铁网珊瑚》却未著录文跋。实际上,此书非赵琦美亲录见闻名迹,而是赵氏在佚名《铁网珊瑚》基础上、参校传朱存理所作《铁网珊瑚》而成的一个辑校本。
此后清代的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也以辑录各家著录为主。《四库总目提要》评价《式古堂书画汇考》云:“惟所载书画不尽属所藏,亦非尽得之目见,大抵多从汪砢玉《珊瑚网》、张丑《清河书画舫》诸家采摭裒辑,故不能如《宝章待访录》以目见、的闻灼然分别。”因此,其对于陈洎诗稿的著录,也应参考了《赵氏铁网珊瑚》。既无文跋,更无王穉登跋,是可以想见的。
顾复《平生壮观》成书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著录其所见书画。卷二著录“陈亚之”云:“诗稿十六首,纸上字小如钱,拖尾上则颜复、郑穆、张徽、林希、司马光、孙觉、苏轼、苏辙、徐积、钱世雄、李埴、任希夷题。⋯⋯”又云:“读陈亚之诗稿,其第五跋乃温公笔也。”可知在顾复见到此卷时,司马光、苏轼二跋尚未拆分。苏轼跋上有索额图“也园珍赏”印,此印不见于陈洎自书诗稿卷及其他跋中,说明二跋的拆分是在顾复见此卷后至索额图收藏的期间。其后《大观录》亦称:“宋跋自颜长道以下凡十二家中,司马公跋已悬饼金购去,可怅耳。”
又吴其贞《书画记》著录“陈亚之诗稿一卷”云:
书法古雅有似李西台,纸墨如新。亚之讳垍,彭城人,卷后传道、颜长道、郑闳中、张伯常、林子中、苏东坡、苏子由、徐仲车、钱世雄、李季永、任伯起、莘老十二人题识,而传道者亚之孙也。明文衡山、王伯谷题跋。
吴其贞《书画记》成书于崇祯八年(1635)至康熙十六年(1677),此时文跋早被拆去,但司马光跋应仍在。吴其贞著录诸家跋,有文跋而无司马光跋,又多出陈师仲跋,为诸家未载。是吴氏误记,还是所见为另一本,尚不得而知。
三 陈师仲、师道与题跋诸家关系——以乌台诗案为线索
熙宁至元祐年间,陈师仲、师道兄弟持祖父陈洎诗稿,遍谒名公,并求题跋。从诸家题跋可知,陈师仲、师道先后于熙宁九年(1076)十一月请颜复题跋,元丰二年(1079)三月请张徽题跋、八月请司马光题跋,元丰四年七月请孙觉、林希题跋、十一月请苏轼题跋,元丰五年向钱世雄出示诗稿,元祐元年(1086)正月请苏辙题跋,元祐六年二月请徐积题跋。在陈师仲去世后,其子孝友继续持诗稿谒见名公。于崇宁二年(1103)五月请钱世雄题跋。南宋以后,此卷流传出陈氏子孙之手,为“博雅君子”佚名所藏,又有李埴、任希夷跋。
就题跋者的构成来看,无论是苏轼、苏辙,还是司马光、颜复、郑穆、孙觉、钱世雄等,均为反对王安石新政的旧党人士,并多在乌台诗案中遭受打压,而师仲、师道请诸公题跋恰在乌台诗案前后,这实际反映出他们向朝中旧党一派的靠拢,他们的这一政治倾向在乌台诗案后达到高峰。
(一)陈氏兄弟在乌台诗案前与诸公的往来
陈氏兄弟在政治上亲近旧党由来已久。其父陈琪即与王安石不合,未受重用。陈师道《先君行状》云:“有荐君于丞相荆公,荆公书其姓名于便坐,既至,使相度百司利害。久之罢归,吏部省吏谓君曰:固知君不办此。善事吕嘉问,其进久矣。”其祖父与司马光、颜复先人的渊源同样加深了陈氏兄弟与旧党的情感基础。
乌台诗案发生在元丰二年,王安石所引之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亶、御史何正臣等上表以苏轼诗文讥切时世、愚弄朝廷、妄自尊大为由,对苏轼予以弹劾。最终苏轼贬为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相关二十余人受到牵连,体现出朝中主张新法的势力对反对一派的打压。
陈师仲、师道遍谒诸公为祖父诗稿题跋,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第一跋为熙宁九年(1076)颜复跋。颜复与陈氏兄弟为同乡。熙宁四年任国子直讲时,正值王安石推行新法,颜复在太学向诸太学生策问王莽、后周变法事,苏颂极论为非,颜复列为优等。曾布以非毁时政为由,向王安石告发。王安石大怒,遂逐颜复等五人。陈氏兄弟请颜复跋,即值颜复被逐返乡的时期。
其后熙宁十年至元丰元年(1078)间,陈氏兄弟又拜谒苏轼、苏辙。是时苏轼是在徐州任上,也即与王安石政见不合的外任时期。苏轼在《答陈师仲书一首》中提到:“曩在徐州,得一再见,及见颜长道辈,皆言足下文词卓伟,志节高亮,固欲朝夕相从。”苏辙在《答徐州陈师仲书二首》也提到这次见面。可知师仲、师道兄弟在徐州初次拜谒苏轼、苏辙。此后,苏轼在颜复那里听到对师仲的赞誉,将其引为挚友。
元丰二年八月,陈氏兄弟又赴洛阳,请司马光为诗稿作跋。此时乌台诗案方兴。在这一时期题跋者还有张徽、郑穆。张徽字伯常,宝元元年(1038)进士,生平不详于史传,仅知其熙宁初知军州兼转运使,与范纯粹、司马光、曾巩友善,多有酬和之作。郑穆生平《宋元学案》所记甚详,郑穆字闳中,闽人,早在英宗时就与曾巩、孙觉、林希等人交好,与闽士陈襄、陈烈、周希孟并称“四先生”,为陈襄妹婿。陈襄字述古,号古灵,为北宋著名学者,孙觉等皆为其门生,曾向神宗举荐司马光、韩维、吕公著、苏颂、范纯仁、苏轼、郑侠等三十三人,未全部得到采纳。以反对青苗法遭到王安石忌惮,在乌台诗案中遭到牵连并被处罚。由交游可以窥见张徽、郑穆的政治倾向。陈氏兄弟不畏政治形势之险而向旧党士人靠拢,体现出二人的骨鲠之气。
(二)乌台诗案后陈氏兄弟与以苏轼、苏辙为中心诸公的往来
乌台诗案之后,陈氏兄弟不畏流俗,进一步向旧党士人亲近。元丰四年(1081)七月,请孙觉、林希作跋。孙觉字莘老,高邮人,受学于胡瑗、陈襄,为黄庭坚岳父,与苏轼、曾巩等往来交厚。初因反对青苗法见逐于王安石,出知广德军,徙湖州等,同样在乌台诗案中遭到处罚。林希字子中,福建人,元丰年间知太常礼院,迁著作佐郎、礼部郎中。此时亦与二苏交好。
同年,陈师道与颜复在京师会面,为作《颜长道诗序》。《序》中言:“致怨于明主,昏主则不怨也,谓其不足怨也,则又不怨。故人臣之罪莫大于不怨。不怨则忘其君,多怨则失其身,又有义焉,此其以异于小人者也。夫子之诗,仁不至于不仁,义不至于多怨,岂惟才焉。”流露出对颜复遭遇的愤懑不平。
元丰五年,陈氏兄弟又向钱世雄出示诗稿。钱世雄字济明,武进人,号水华居士,尝官吴兴尉,为钱公辅之子。钱公辅字君倚,少从胡翼之学,第进士甲科。神宗朝为知制诰。初与王安石友善,后因政见不合,被王安石罢谏职,出知江宁府。神宗欲召还,遭到王安石阻挠,最终卒于提举崇福观任上。钱公辅与苏轼有交谊,钱世雄与苏轼亦往来交厚,并且在乌台诗案中遭到处罚。从以上题跋的人选,可以窥知陈氏兄弟向旧党诸公,特别是受到乌台诗案牵连者的同情和靠拢。
而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陈氏兄弟对苏轼的态度。元丰四年十一月,陈师仲请苏轼题跋。时苏轼因乌台诗案贬官黄州,亲友多避之,陈氏兄弟对苏轼却更加亲近。苏轼《答陈师仲书一首》中提到师仲请他作跋之事,云:“先吏部诗幸得一观,辄题数字,继诸公之末。”与传世题跋恰相吻合。苏轼又云:“自得罪后,虽平生厚善,有不敢通问者,足下独犯众人之所忌,何哉?⋯⋯其间十常有四五见及或及舍弟,何相爱之深也。”“见为编述《超然》《黄楼》二集,为赐尤重,从来不曾编次,纵有一二在者,得罪日皆为家人妇女辈焚毁尽矣,不知今乃在足下处,当为删去其不合道理者,乃可存耳。”
苏轼因文字罹祸,一些亲友唯恐避之不及,其诗稿家人也为避祸而焚毁。而陈师仲则特地与之亲近往来,并以所藏苏轼诗稿编为《超然》《黄楼》二集。陈师道也是如此。《却扫篇》记载:“陈无己尝以熙宁、元丰间事为编年,书既成,藏之庞庄敏家。⋯⋯绍圣间,庞氏子惧为己累,窃其书焚之。世无别本,无己终身以为恨。”同样不畏严峻的政治形势,将乌台诗案前后事件记录下来。吴升《大观录》云:“公孙为师仲、师道,而师道字无己,尤高介有节,故手泽所在,熙祐诸名贤乐为题识也。”事实上,师仲、师道皆以高节行世,经历乌台诗案风波,更得当世名公的倾重。基于此,可知在文献之外,陈洎《自书诗稿》卷及题跋为师仲、师道与旧党诸公的往来、特别是乌台诗案前后的交谊又提供了一份重要佐证。
陈洎《自书诗稿》后跋,除司马光、苏轼二跋及颜复残跋存世,其他皆下落不明。宋题跋诸家书法,除苏辙有尺牍传世、林希有《风范帖》《前日帖》及米芾《蜀素帖》后跋,郑穆有《蔡行敕》跋,任希夷书法见于跋司马光《资治通鉴稿》后及诸刻帖外,其他诸家书法均属稀见,惜已不存。本文仅就陈洎《自书诗稿》残卷历代著录及传世情况展开考察,期待学界的进一步发现和研究。
(本文作者单位为故宫博物院研究室,原文标题为《宋陈洎〈自书诗〉残卷研究》,全文原刊于《故宫博物院院刊》2023年1期,澎湃新闻经作者授权转刊时,注释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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