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健康知识 >正文

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 成都明年起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有了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2-12-23 16:19:58林曼来源:

导读封面新闻记者朱宁12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

封面新闻记者朱宁

12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高效率等方面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细化。记者注意到,其中要求各级住建部门靠前指导、全过程监管。《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通知》要求,《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指南(2022版)》也正式发布。

明确申请主体、响应时限 实行系统预警提示

在维修制度方面,《通知》明确,相关主体应当在接到维修情形报告后2日内,提出是否动用维修资金的意见并将意见反馈报告人,同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

“主动介入,靠前指导。”《通知》中提出,区(市)县住建部门应当依据已建立的维修事项报告和响应台账,对经动议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建筑区划,通过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跟踪督促。

若使用申请人已在系统建立工程项目信息,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涉及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的,超过3个工作日)未进行下一步操作的,系统将实行预警提示,属地区(市)县住建部门进行跟踪督导。

综合施策、多方联动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和响应行为纳入信用记分管理。同时,对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属地社区在维修情形响应方面履职尽责不力的,抄送属地街道办(镇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属地街道办(镇政府)在维修情形响应方面履职尽责不力的,向其发送《工作提示函》。

值得关注的是,市、区两级住建部门每季度将对维修资金使用涉及的业委会、物业企业、施工单位、第三方监督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通报曝光。

施工单位、监督服务机构候选增多

对施工单位选取和第三方监督服务机制进一步进行完善。在施工单位选取方面,对50万元(不含)以下的正常使用、授权使用、应急使用,50万元(含)以上的授权使用、应急使用,使用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3家候选施工单位,供业主代表择优选取。

另一个变化,维修资金使用阶段引入的招标代理、造价审核、施工监理服务,《通知》要求专户管理银行分别提供不少于8家第三方监督服务机构,以扩宽使用申请人选择面。

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高效便捷、管理规范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成都市住建局开展了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通过现场走访、座谈会、坝坝会等形式,发放业主明白卡3000余份,全年累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20条,4438个项目成功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58个难点痛点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另外,此次《通知》出台的同时,《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指南(2022版)》也正式发布。市住建局表示,两个文件是以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旨在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切实做到让群众“可视”“有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