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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因在密云水库违法捕鱼被罚款,后不服向法院起诉被驳回

发布时间:2022-12-21 14:50:01马毓达来源:

导读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保护密云水库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保护密云水库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通过已审结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例,普及用禁用渔具“迷魂阵”捕鱼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惩戒措施。

据了解,2021年3月,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监控发现胡某、毛某、齐某、周某使用我国渔业法相关规定明确禁用的渔具——“迷魂阵”在水库某村以东水域捕鱼。“迷魂阵”俗称“扎包”“绝户网”,具有捕捞强度大、捕捞对象选择差等特点,使用该渔具捕鱼,对幼鱼资源及重要物种保护具有较大威胁。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当场查获池沼公鱼365千克,经立案调查,依法对四人分别作出没收渔获物并处七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四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密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水库大队撤销被诉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渔业法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使用张网、拖网、河湖延绳钓(包括空钩延绳钓)、地笼、迷魂阵、鱼晾、鱼叉以及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实施捕捞行为。该案中,通过案发过程监控视频、查获渔货照片、现场勘验笔录及询问笔录等证据,足以证明胡某四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执法大队结合此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胡某等四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胡某四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还介绍,水生生物生长、发展需要一定周期,一旦遭到破坏,很难在短期内恢复。为保障生物种群正常补充循环,确保水生资源可持续发展,我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对渔具作出了严格限制。

法院表示,近年来,密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推动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以法治手段守护密云的绿水青山。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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