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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责任超过10%不得上新项目!财政部给PPP项目拉红线|快讯

发布时间:2022-11-19 16:27:41童斌蓓来源:

导读文/张智11月18日下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其中提出,省级财政部门应压实辖...

文/张智

11月18日下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其中提出,省级财政部门应压实辖内市县财政部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责任,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规范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守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

按照要求,要合理分担跨地区、跨层级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严禁通过“借用”未受益地区财政承受能力空间等方式,规避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约束。审慎合理预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和增长率,严禁脱离项目实际通过“报小建大”等方式调整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规避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约束。

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10%红线的地区,不得新上PPP项目;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PPP项目。

今年以来,PPP项目获得不少政策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10月印发的《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提出将鼓励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等通过银团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重要项目建设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政策支持下,项目也呈现增长趋势。财政部PPP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新入库项目430个,投资额6935亿元。其中,三季度新入库项目151个,投资额2349亿元。

按照预测,在政策支持下,PPP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随着PPP融资环境持续改善,PPP项目的数量也会有所增加。因此,在行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拉红线”正当其时。

编辑:徐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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