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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评弹|老人故意损坏摩托车小伙坚持追刑责:维权者退缩就是法律的退缩

发布时间:2022-11-28 17:28:56路琬德来源:

导读 评论员 邱延波无心之过可以原谅,有心之恶不可宽恕。今年6月,家住上海的陈先生停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坏。经鉴定,摩托...

评论员 邱延波

无心之过可以原谅,有心之恶不可宽恕。

今年6月,家住上海的陈先生停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坏。经鉴定,摩托车损失高达1.6万余元。老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其儿子。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都不了了之,这次老人的儿子在事发后一直避而不见。陈先生决定用法律解决问题。

对于陈先生追责老年人这件事,我想说三点:

首先,任何人权益受到侵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都是正确的做法,应当被支持而不是批评。

只有人人都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法治才能得到彰显,坏人才能得到惩罚。如果人人都不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法律将失去意义。

其次,不要因为对方是老人就道德绑架别人,希望陈先生大人大量,放老人一马。可是,老人为啥不放无辜的摩托车一马?坏人不分老弱病残,危害社会就应该受到惩罚。

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如果只是因为毁坏者是老年人就姑息纵容,老年人犯罪将成为社会难以承受之痛。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在维权问题上,不管是旁观者,还是局内人,都要相信法律,而不是口水。

最后,事发之后,陈先生不堪压力搬离了小区。犯罪者毫无愧疚心安理得,甚至在电梯口等着受害者;受害者仿佛做错了事,不敢见人,逃了出去。这很让人心痛,这不是一个文明社会该出现的现象,不能让好人躲着坏人。

每个人都应该为维权者呐喊,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维权者。维权人的退缩,就是法律的退缩,是正义的退缩。社会不能让维权者成为孤勇者,应该成为维权者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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