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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具体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8-10 22:45:43程莎倩来源:

导读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发生事故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具体内容是什么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发生事故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具体内容是什么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是指在调查伤亡事故的原因时,不能敷衍了事,只顾着个人的便利,未找到事故的主要原因不能轻易下结论,也不能随意建立因果关系,必须仔细认真查明,直到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2、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是指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当然,也不能随意处罚,可根据造成的后果程度及相关的法律规范来处理惩罚相关的人员。

3、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发生后,不能单单的把原因调查完,把相关人员问责了就结束了,还应引以为戒,不仅仅是教育责任人,还应该教育广大的群众,普及相关的安全隐患知识,只有人人都引以为戒,方能走得长远。

4、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每场事故之后,总要有反思,要从上一次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做好防范措施,单有意识还不够,还要行动起来,单位之间互相监督,真正把措施落实到位,这也是这四不放过原则的根本目的所在。

5、扩展资料:相关背景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2004-02-17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4]7号提出“四不放过”: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增加了一项“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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