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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短信验证码?判刑!

发布时间:2022-12-17 10:14:34冉星欣来源:

导读开网店的廖某,因卖衣服的生意越来越不景气,于是,铤而走险,转行做起接码生意,结果,把自己送上被告席。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

开网店的廖某,因卖衣服的生意越来越不景气,于是,铤而走险,转行做起接码生意,结果,把自己送上被告席。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非法买卖短信验证码的案件,被告人廖某被依法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2021年8月起,廖某通过网店店铺推广,招揽需要在网络平台上批量注册账号的客户。接到订单后,廖某为方便顾客快速接码和减少其接码时间成本,廖某引导顾客添加其为好友,再将客服机器人、顾客组建一个接码聊天群。顾客按照廖某在聊天群里发布的如何接码公告指示,发出“获取手机号”指令,客服机器人收到指令后,便会自动将接码平台上获取的手机号发回群里,顾客再将该手机号输入到他想注册的APP上,点击“获取验证码”,接码平台收到该验证码后发给客服机器人,客服机器人再自动将验证码发回群里给顾客使用,这就完成一次接码工作。

为使接码效率的最大化,廖某在网上找人根据其需求设计出接码平台的一个编程,用以完成接码工作的机械性动作,使客服机器人可以自动化开展接码工作。据统计,廖某通过接码平台共购买103123个手机号码及对应的验证码,并以平均0.8元/个的价格出售给客户,获得违法所得共计82499元。2022年5月19日,廖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廖某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众多个人权益的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鉴于廖某是初犯,且认罪认罚,遂依法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0000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82499元,上缴国库。此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廖某应赔偿公益损害款共计82499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

【全媒体记者】陈泽铭

【通讯员】古俏聪

【作者】 陈泽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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