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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错的父母”是表象:权力型家庭与“不能认错的权力”

发布时间:2022-12-12 15:09:48扶琬亨来源:

导读近日,一位博主吐槽自身遭遇的博文引发众多网友的共情与共鸣。这位博主说自己父亲从未向自己承认过错误,哪怕是在他已经明确意识到自己犯错...

近日,一位博主吐槽自身遭遇的博文引发众多网友的共情与共鸣。这位博主说自己父亲从未向自己承认过错误,哪怕是在他已经明确意识到自己犯错的情况下,做出的最接近道歉的举动也只是装作没事发生,轻描淡写地说:“来吃饭吧”,然后张罗一桌好菜,再也不提及此事。网友纷纷表示自己也有相同或相似经历,显示出“不能认错的父母”是一个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现象。

在对这一现象进行剖析时,有人往往将其归结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使然,这实在是个天大的误会,或者说是对“孝道”的错误理解。

在先秦儒家的过错观中,“是”与“非”、“对”与“错”有着清晰的界限。《论语·子张》里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字面意思是君子犯下过错,犹如日月食造成的残缺一般,并不避讳人们见到,日月食之后,日月恢复原样,人们对日月的崇敬依然不变。实际上是说君子有过错无需讳言或掩饰,只要改了就好,知错就改并不会丧失权威、地位和形象。因此,《孟子·公孙丑》中又有“闻过则喜”的典故。

对于掩饰、搪塞自己的错误,试图蒙混过关的行为,孔子则毫不留情地批评“小人之过也必文”,指出小人犯错之后不想着改过,反而极力掩盖。在《论语·卫灵公》中孔子进一步指出“过而不改,是为过矣”,认为有错不改,是更大的错误。当然,这些是非性极强的过错观,是儒家伦理道德向外实践的原则。

家庭是一个特殊的道德实践情境,有着不同的道德原则,但也绝非一句“来吃饭吧”就能和稀泥。《内礼》里说“孝而不谏,不成孝,谏而不从,亦不成孝”,意思是子女明知父母有过错而不指出,这根本不是孝道。这与儒家道德向外实践时的原则性是一致的。而后半句“谏而不从,亦不成孝”,与前半句构成逻辑关系,意思是父母要承认和改正错误,子女也要放宽原则,适当地给父母台阶下,保持家庭的团结与和睦,是适用于家庭内部的道德原则。

可见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传统道德观念,并没有什么“父母不能认错道歉”的观念,而是以维护家庭和睦为前提,对原则性极强的过错观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孟子说:“父子不相责善,责善也离”,就是说父子间当然也要明辨是非,但基于血缘和亲情,并不向对外人一样用纯粹理性去区分“闻过则喜”的君子和“文过饰非”的小人,而是要更加灵活和温柔。

那么这些“绝对不能认错”,只能叫你回家吃饭的父母,又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实际上是家庭内部亲子关系的权力化、权力感的绝对化。在这种家庭中,家庭被视为一个有着明确权力结构的组织,一个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位于“权力下位”的子女必须无条件服从位于“权力上位”的父母,因父母不仅智力和经验凌驾于子女之上,而且在道德上也处于优越地位,甚至是“永远不可能犯错”的超然地位。

当家庭也变成一个小的社会之后,“父母”和“子女”之间明确的权力结构也就产生了。“我都是为你好”“我怎么不去说外人”“我生你养你你跟我计较,你有没有良心啊”……种种“饱含温情”的说辞实际上将作为成年人的子女预设成一个既无独立思考能力,又缺乏德性自觉的的个体。他们必须无条件接受父母对他们的好,因为他们既不知道如何对自己好,也不能分辨什么才是真正的“好”。

在这种家庭中,当父母对子女犯下错误之后,自然不可能承认错误,因为一旦承认错误,也就承认了自己在智力和经验上并不优越于子女,在道德上也非至高无上,有可能在子女面前失去“权威”。因此,父母的德性自觉也就只能停留在“来吃饭吧”的层面上,“来吃饭吧”的背后,是父母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害怕失去权力而不能坦然认错和道歉,只能用“对你好”的方式进行“只做不说”的补偿,并且希望你“识抬举”地认可这种好,与他一起心照不宣地向前看。而子女被迫承受的屈辱和损失,也就只能“既往不咎”了。

由此可见,这种看似温情,实则残酷的“权力型家庭”,与儒家伦理中“明辨是非,内外有别”的理想家庭结构相去甚远。而解开这一难题的真正良方,是需要父母清楚明确地认识到,“权力型家庭”并非正常的家庭形态。在子女成年之后依然存留的那种试图掌控和主宰一切的心理,是一种对亲情有害的权力感错位,因为在任何一种情感中,越是偏执的想要留住和掌控的企图,必将导致更加快速和决绝的失去。

(作者系历史学者、大学老师)

•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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