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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致人死亡逃逸后手机留现场,去姐姐处拿现金时落网

发布时间:2022-11-23 15:34:20严轮婵来源:

导读男子张某凌晨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在逃逸过程中他将手机留现场,又偷了电动自行车,在从姐姐处套取现金准备逃回老家时被警方抓获。11月22日,...

男子张某凌晨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在逃逸过程中他将手机留现场,又偷了电动自行车,在从姐姐处套取现金准备逃回老家时被警方抓获。11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嘉兴市交警支队获悉,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

张某是贵州人,21岁,原在嘉兴某公司打工,11月16日从该公司辞职。11月18日晚,张某跟两个朋友去酒吧,3人喝了两个“可乐桶”(洋酒拼可乐),随后去市区华庭街附近吃了夜宵,都喝了啤酒。吃完夜宵已是19日凌晨近4时,张某开私家车带着两个朋友前往在凤桥镇的租房,在车辆行驶至G60沪杭高速跨线桥北堍时,张某快速越中心实线开到对向车道准备超车,撞上了对向车道正常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李某。张某逃离现场,同坐车上的朋友报了警。

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周羽到现场后发现,张某的汽车与李某的电动自行车都已变形,损毁严重,边侧防撞护栏被撞坏,预判车速较快。19日凌晨,李某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根据车辆信息与张某两个朋友的证词,交警部门锁定嫌疑人张某,并展开抓捕。

办案民警介绍,事发后张某逃离现场,手机留在事故车上没拿,他的朋友曾听张某说想逃回老家躲躲。张某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事发后为了避开侦查没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而是去附近小区偷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并进行了乔装打扮。考虑到他仅凭步行和电动自行车不能走得很远,而且他身上没有手机,也没有足够的现金,肯定还在嘉兴一带活动。通过张某关系网梳理了解到,张某的父母目前在贵州老家,但张某有一个姐姐在嘉兴余新镇。张某如果逃逸需要一定的现金,很有可能会求助姐姐。

警方立刻联系张某的姐姐,了解到张某曾通过手机转账了7900元到她手机上,并让她从银行取出现金交给张某,但没有告诉具体情况,当时她已将钱取出准备等张某来取。张某系在逃逸前转账的,警方随即告知张某姐姐事发的情况,并在她家附近蹲守布控。11月20日下午一名穿黑色卫衣、戴口罩和帽子的男子边骑车边东张西望引起了警员的注意,确认为张某后警员立即实施抓捕。

另据了解,事发时张某的车辆已“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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