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房产 >正文

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第二次开庭: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发布时间:2022-11-23 15:33:36冉昭新来源:

导读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景 视觉中国 资料图时隔九个多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景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时隔九个多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

11月22日13时40分左右,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刘鑫及代理律师进入法院,江秋莲和代理律师未到法院。

22日16时许,澎湃新闻从青岛中院获悉,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开庭两周前,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江歌母亲江秋莲回应称,只有自己和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她已向青岛警方报警。

11月20日,刘鑫接受了两家媒体采访。她表示将会出席此次开庭,并透露这半年她一直在忙着找证据、调卷宗,发现了一些对她比较有利的证据,并否认是自己泄露江歌遗体照片。

刘鑫接受采访 视频截图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首次到庭参加诉讼。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共计69.6万元。刘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一审、二审庭审中,江歌遇害前刘鑫是否反锁房门阻断江歌逃生出路等,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经历近四小时的庭审。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