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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疫情期间 这些交通执法业务可网上办 道路运输车辆年审超期不处罚

发布时间:2022-11-19 16:07:08长孙莺会来源:

导读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刘艳)今(18)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疫情期间,总队积极推...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刘艳)今(18)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疫情期间,总队积极推行交通违法案件“线上自助处理”和交通工程质量报监“网上查”“掌上办”等“非接触式”自助处理方式,确保疫情期间交通执法领域相关业务不断档、相关服务不打烊。

市民可以通过总队微信公众号“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进入“服务大厅”,点击“违法查询”和“违法处理”,查询被重庆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记录,处理被总队查处的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案件和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的交通违法案件。

对于需要到交通执法机构进行处理的交通违法案件,疫情期间当事人不能及时前往处理的,允许延期处理,暂停对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每日百分之三的加处罚款。

此外,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不进行处罚。疫情结束后,客货运输经营者及车辆请及时延续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恢复到原政策制度执行。

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在“重庆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系统”,提交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办理质量报监和安全生产报备手续。也可以通过总队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市级工程报监进度查询”栏目,线上查询交通工程质量报监办理进度,了解资料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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