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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庭审中诉求不满,女子抢夺撕毁笔录被罚

发布时间:2022-11-16 13:19:27伏辰光来源:

导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灌法轩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灌南女子张某在法院开完庭后,在核对庭审笔录时,因对庭审中的诉求不满,竟抢夺笔录并撕...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灌法轩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灌南女子张某在法院开完庭后,在核对庭审笔录时,因对庭审中的诉求不满,竟抢夺笔录并撕毁。最终张某的行为因涉嫌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

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诉女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开完庭后,法官让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并进行签字时,张某因对庭审中的诉求不满,抢夺笔录并将其撕毁。

张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法庭秩序,阻碍了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为维护法庭秩序和法律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灌南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张某罚款1000元并限当日缴纳。

后经法官释法并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庭写出书面检查缴纳了罚款,并且该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张某当天将所欠款项给付了原告陈某,后原告陈某撤回了对张某的起诉。

办案法官表示,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进入法庭的一切人员均负有尊重司法人员、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官指挥的义务。在庄严的法庭中,一切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均会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依法予以法律制裁。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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