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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及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1-12-07 09:18:43浦澜媛来源:

导读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但是仍然有很多朋友不知道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但是仍然有很多朋友不知道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今天,边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北京房山区棚户区改造范围有哪些?

1.城关中心区的棚户区

范围:岩房集团3、5、6、9街区,包括红寺堡、迎峰坡、塔湾、东街、西街、南街、南关、北关、北市、丁家洼安置地块,共10个行政村。总面积为233公顷。

2.刘立河镇中心区惠城等5个村:棚户区改造(1-6)片区项目

范围:东至京广铁路,南至规划的南环路,西至规划的京保公路新线,北至规划的月窑路。总面积235.31公顷。

3.河北镇棚户区改造

(1)第一水泥厂区域,涵盖半壁店、黄土坡、万佛堂三村、双山第一水泥厂。总面积73.58公顷。

(2)第二水泥厂区域,范围:涉及慈家坞村、双山水泥集团第二水泥厂、天威水泥厂。总面积76.17公顷。

4.延村镇棚户区改造

(1)潮间带村棚户区,西起六环路,东至京港澳高速,北至规划一路以北,南至规划二路以南。总面积60.03公顷。

(2)小庄村棚户区,西起水笙西街,东至小庄村,北至两拓铁路南路,南至六环南路。总面积56.74公顷。

(3)武莺屯村棚户区,西起京港澳高速,东至银兴东街,北至盐东路,南至规划支路2号。总面积34.26公顷。

(4)大石库坞村以东区域,范围为轨道交通西向东,东至颜倩村,北至小石库武村,南至盐东路。总面积51.5公顷。

(5)大紫坞村西片区,西起大建路与盐东路交叉口,东至轨道交通以东,北至大建路,南至盐东路。总面积49.76公顷。

5.长阳镇黄官屯村棚户区

(1)改造一个小区,范围东至京广铁路,南至现有小区,西至京周高速、京港澳高速,北至京港澳高速、小区边界线。总面积52.9公顷。

(2)2区整治,范围为:东至京广铁路,南至既有区域,西至京周高速、京港澳高速,北至京港澳高速、区界。总面积34.72公顷。

6.窦店镇中心区棚户区改造:改造(1-5)区项目。

范围:北至岩村镇,东至小清河,南至刘立河镇,西至大石河。总面积365.91公顷。

7.陈宫月儿沟村棚户区

范围:东至现有商业行政办公用地西线,南至规划郑桐西路中心线,西至规划梁坨街中心线,北至京石高速公路边线。占地面积19.74公顷。

8.长阳镇06、07地块棚户区改造:改造(1-7)区项目。

范围:东至永定河西线,南至包河庄、朱岗子村,西至小清河东线,北至梁静路、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总面积263.48公顷。

北京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是什么?

1.产权调换补偿

被征收房屋按照“一比一”的标准执行,然后按照“先签后选”的原则进行签约选房。其中包括:

(1)被征收房屋为平房的,安置面积为(原建筑面积为15)1.5。

(2)被征收房屋为简易建筑的,安置面积为(原建筑面积为10)1.5。

(3)被征收房屋为成套房屋的,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

(一)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签约,并按要求在10日内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0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励。

(2)逾期未完成承包搬迁的,按被征收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予以减免,直至减免为零。

4.工程合作奖

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要求在10日内完成合同并入住,且被征收房屋未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的,给予项目合作奖励10万元。

综上所述,关于北京市房山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和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在此为大家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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